徐州医学院校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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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学院校训以德载医博学创新徐州医学院校歌医学生誓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我自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遵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著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江苏大学生文明公约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求实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弘扬中华美德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维护公共秩序举止文明,诚实守信,倡导社会新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护生态环境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养成良好习惯强健身心,陶冶情操,坚持全面发展明确使命,勇于实践,增强竞争能力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做文明先锋目录徐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徐州医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徐州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徐州医学院考场规则徐州医学院关于考试违纪及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徐州医学院学生证、校徽使用管理规定徐州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徐州医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徐州医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徐州医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徐州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徐州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徐州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徐州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徐州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徐州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徐州医学院本科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徐州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徐州医学院贷学金申请、减免及偿还实施细则(试行)徐州医学院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管理规定徐州医学院关于学生请假的若干规定徐州医学院关于教室管理和课堂纪律的规定徐州医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规定附:学生损坏实验器材赔偿办法徐州医学院图书借阅规则徐州医学院阅览室规则徐州医学院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影像阅览室管理规定徐州医学院书刊赔偿暂行规定徐州医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徐州医学院餐厅用餐守则徐州医学院学生医疗保健管理规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徐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9年颁布)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发布),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经全日制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可进入本校学习。第二条新生入学须持本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说明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查究。第四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属于符合招生条件的)不能坚持学习,但经本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保健科签署意见,经所属院、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离校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自通知之日起,须在一周内(一周按7天计,下同)办理离校手续,否则取消保留的入学资格。离校治疗期间的医疗等一切费用自理,不享受在籍学生的待遇。第五条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病情确已好转并已能修读学业者,应于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一周内,持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教务处申请入学。经本校指定的医院复查合格,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随同下一年级新生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入学者、或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在读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进行学籍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不得超过两周。凡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二章学制与修业年限第七条本科标准学制为五年或四年,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学生可在标准学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基础上作适当延长,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