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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鸡冠山乡卫生院分工协作机制和村卫所对口帮扶协议一、主要内容(一)分工协作形式1、开展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13个村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开展对口支援双向转诊试点(具体区域划分详见附件)。并逐步扩展到辖区内所有乡村卫生所。鸡冠山卫医院应通过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形式的帮扶,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2、开展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合作。鸡冠山卫生院通过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实现分工协作。探索在不同等级医院之间、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中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等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建立分工协作关系。分工协作关系既可以在一个辖区之间进行,也可以跨地区开展。3、开展专项合作。鼓励全乡村卫生人员、妇幼保健、康复、慢病诊疗等专项技术协作和双向转诊试点,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模式。(二)主要措施1、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分工协作的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医疗卫生机构间要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签订分工协作协议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协作方式以及各方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责、权、利等。协议书须报各医疗机构隶属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2、开展驻点医疗帮扶。鸡冠山卫生院通过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多种形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我院定期派中级技术职称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到协作的村卫生机构坐诊,可定期分批轮换。选派人员中既要有临床专业技术人员,也要兼顾护理、医技、管理和其他方面人员。同时,免费接收协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到医院进修培训,并安排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进行带教,定期组织专家到基层开展专题讲座、诊疗培训,提升村所医疗服务水平;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培训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我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协作的村医疗机构提供一定的资金和设备,改善其工作条件。3、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各医疗机构间要依法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执业,明确各自收治病种,制定双向转诊临床标准、转诊流程和管理规范。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向分工协作的上级医院转诊门诊和住院病人,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和住院服务,实现无缝隙转诊。村医疗所也可为患者提供在我医院开展的检验、并反馈检验、检查结果。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之间要尽可能增加便民措施,为双向转诊的病人提供方便。4、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共享。加快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和推行电子病历,实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并通过远程会诊网络,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二、政策措施(一)调整医疗管理相关政策1、实行医护人员多点执业政策。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允许医护人员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在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间依照执业范围开展多点执业,不需要办理变更注册手续。2、派驻医师到村卫生所指导工作,其服务时间可按规定作为医师下乡累计时间。(二)制定鼓励患者就医的医疗保障政策1、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原则上应确定为零”等政策。鼓励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2、探索取消恢复期或慢性病在上一级医院的住院患者转诊到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治疗而产生的医疗保险二次起付线。3、适当提高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鸡冠山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