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编辑精选.docx
上传人:一条****淑淑 上传时间:2024-09-1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4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研究生通知编辑精选.docx

研究生通知_3.docx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研究生通知实用的研究生通知四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研究生通知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研究生通知篇1研究生考研成绩现已可上网查询,根据湖北省考试院关于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查卷面分数的`有关安排及要求,我校拟定于3月1日至3月5日接受考生复查成绩申请,具体安排如下:1、成绩查询点击进入成绩查询端口2、成绩复查科目、复查内容及申请程序复查科目: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各科目。复查内容:主要为答题得分漏记、错记以及录入差错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程序: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查成绩。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请于3月1日至3月5日一次性提出申请并填写《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时间:3月1日—3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武汉科技学院(南湖校区)东配楼三楼研究生处复查结果3月10日通过本网站公布。外地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填写《复查申请表》,传真到027-87611577办理。研究生通知篇2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xx]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xx]7号)文件精神,20xx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政策解读1.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3.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政策1.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的文件,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以20xx年各招生单位实际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规模为基数(我校为2600名左右),最终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2.招生专业: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外,学校拟对其他所有专业进行招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都可以招生(包括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专业),但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专业学位的相关专业为主。3.学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均为3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4.招生报名:同全日制招生报名方式和报名条件。5.入学考试:同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6.培养模式: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但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7.学费标准:执行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但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8.证书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三、相关要求1.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认真领会教育部20xx年相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2.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有意向报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认真做好政策的解释和咨询工作,引导考生按照新的政策要求做好报考、考试的准备工作。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年9月18日研究生通知篇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新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工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