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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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101个,2006年拟招收硕士生1700人。所列招生人数不含推荐免试生。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人员报考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⑴毕业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⑵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⑶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又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继续本科学历学习者,在复试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可以按本科生报考。否则,只能按同等学力规定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二、学习年限我校所有专业均实行弹性学制,具体学习年限以各招生学院(所)培养方案规定的为准。三、报名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网报时间及网址以教育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有关报考信息及注意事项,我校届时将在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yjsy.nenu.edu.cn。请考生注意经常上网浏览。3.请考生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密码泄漏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4.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止至200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时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按规定缴纳报名费。5.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长期有效的通信地址和邮编。因通信地址不详等所造成的信件延误丢失,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四、考试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2.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外国语、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4.报考外国语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设计艺术学专业;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研究方向。5.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等。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7.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8.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五、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六、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包括:1.非定向: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东北师范大学,培养经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不调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3.委托培养:不调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4.自筹经费: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东北师范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单位或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合同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录取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录取前还须缴纳培养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不包含推免生人数。2006年各专业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考生报名、考试情况作适当调整。七、其他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