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公权力的构成与近现代西方政权结构的基本模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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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古罗马公权力的构成与近现代西方政权结构的基本模式古罗马公权力的构成与近现代西方政权结构的基本模式摘要:权力分立,在古代的罗马已经初步形成。这种公共权力的分配与运行,到了现代社会有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西方各国根据古典主义、启蒙学者提供的学说理论进行了数百年的实践,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实践模式。比较古代罗马与近现代社会的实践,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源流关系。通过社会关系史的变迁进一步考察他们之间的差异,以及形成这些差异的原因,可以为我们深入研究权力分立学说的理论创造条件,同时也为社会科学的相关领域提供研究基础。?关键词:古罗马;权力;西方;政权;结构??中图分类号:DF041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2.04.03??文章编号:1001-2397(2012)04-0028-11古代罗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权力运行的特色,这种权力配置的实践是长期的社会发展中自觉发展出来的,很少看出有多少人为的因素。这种公共权力的分配受到了当时社会分层、阶级结构与经济因素的影响,呈现出逐渐发展的态势并最终在帝国的膨胀中毁灭。有学者认为,古罗马公权力的运行与近现代西方政权结构的基本模式有不少相似之处,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它们之间的这种相似性仅仅是表面上的,因为它们产生的时代背景有相当大的差异。本文试图通过比较古代罗马与近现代社会的权力配置的实践,找出他们之间的源流关系,进而揭示隐藏在背后的事实真相,并为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提供思考的方向。?一、古罗马政权的结构与运行公共权力是与私有权利相对的一个概念,顾名思义,是指集体与团体的权力。古代罗马的公共权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与其经济发展、社会分层相适应,其权力的结构、分配与运行是不同的。?罗马从传说的罗慕路斯建城开始到罗马帝国的衰亡,前后有1200年的时间。按照公认的划分方法,其历史可以分为王政时期、共和时期与帝国时期。每个历史时期的权力结构与构成是不一样的。整个古罗马时期行政机构很多,如果按照现代权力结构的体系来分类,大体上包括:第一,议事与立法机构,如特里布斯(tribus)、库里亚(curiae)与森都里亚(centuria),主要行使立法权。森都里亚会议,也叫做百人团会议,属于军事会议性质,不涉及城市内部事务,在罗马共和国后期成立刑事法院前,它起着准法院作用。当然它也有立法权,但这项功能通常由特里布斯行使。(参见:KathleenKuiper.AncientRoman:FromRomulusandRemustoVisigothInvasion[M].Chicago:BritannicaEducationalPub,2011:27-28?)传说罗慕路斯将罗马划分为三个部落,每个部落划分为十个库里亚,每个库里亚又划分为家族氏系。这些部落氏族的划分也许并不反映古代的血统谱系,相反,它们更多地代表了后来的行政管理机构[1]。这些机构成为最早的议事与立法机构,虽然后来的平民大会与公民大会是罗马的重要立法机构,但是上述传统的议事机构的组织形式、议事程序为后来的平民大会与公民大会奠定了基础。第二,行政机构,罗马的行政机构比较复杂,而且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重要的行政机构有执政官(consul)、保民官(tribuniplebis)格兰特认为,保民官是一个奇特的官职,他们的权力不来自任何法律,不属于国家官吏。这里姑且放在行政官的范围。(参见:迈克尔?格兰特.罗马史[M].王乃新,郝际陶,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2008:62.)、监察官(censors)、财务官(questeurs)、行省和大行政区等地方长官以及临时的独裁官(dictator)宪法意义上独裁官的时期不长,大约从公元501年开始,到第二次布匿时期,不同于共和后期苏拉与恺撒时期通过军事夺权建立的独裁。,等等。这些机构随着社会阶级结构与权力分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这里的问题是,一是一些机构来历不明。王政以后是否马上就有两个执政官,还是先有一个过渡时期?二是行政官(preater)行政官(Praetor),有些人翻译为大法官,也有人译为行政官。担任该职务是以后担任执政官的前提。共和时期拥有军事与司法的职能,但是帝国时期仅仅剩下司法的职能了。科瓦略夫根据前人的著述,结合后人的思考与评论,对该官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里,我们暂且将行政官放在司法机构一类。(参见:H.D.Hill.SketchesoftheInstitutionsandDomesticMannersoftheRomans[M].London:Baldwin,Cradock,angJoy.1826:23;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M].王以铸,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