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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外架工程劳务承包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结构形式:框架、框剪4、建筑面积:暂估约24000㎡第二条、甲方应承担的费用:整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各种建筑用材及因挖土、回填土所需用的机械设备,水平、垂直运输机械。第三条、乙方承包应承担的费用范围:模板工程、外架工程人工费用、辅材费用(限钉子、铁丝)、爆模的打凿、小型手提式机械、模板加工用机械、三级配电箱以外照明灯线、灯具及手工工具,各作业面上的配合放线(项目部只给出楼层框线,其余由班组自己负责)具体内容见后。第四条、合同单价包干范围该项目设计图纸所有模板工程及外架工程(不含化粪池、散水及排水沟)乙方承包范围:从基础起至此工程承包栋号轴线外边线止内所有模板支、拆工作,内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搭拆工作,基坑、洞口防护搭拆及标化工地范围内的涉及到木工、外架工的工作,自带施工所用小型机械、手工工具,钉子、铁丝,浇筑砼时必须有专业人员值班,随叫随到。第五条、建筑面积的计算约定包干费用按建筑面积实行平方米包干价,建筑面积按云南省2003定额规则计算。如设计图纸中为封闭阳台,发包方总承包合同已确定不进行阳台封闭施工,该阳台按50%计算面积,单价按建筑面积:元/m2。注:此单价包含劳务工人保险费用(支付工程款时只开正式收据不开发票,需发票是另行协商)第六条、结算方式6栋、7栋至封顶,支付至75%;单位工程收尾完,支付至80%;单位工程初验合格,支付至90%;地下室至±0.000,支付至85%;8栋、10栋至三层结构完,支付至75%;8栋、10栋至六层结构完,支付至75%;10栋11层封顶,支付至75%;单位工程收尾完,支付至80%;在建单位工程初验合格,支付至90%;在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在30天内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在30天内审核完毕,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支付竣工结算时支付至工程劳务总价的97%,留3%做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除人为的损坏返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其余均由乙方负责所返修造成的一切费用;如发现问题甲方通知后乙方任意拖延,甲方有权另行找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一年满后保修金无息付清。以上结算进度款,必须是在严格按项目部进度计划内安全的按质、按时完成计划节点。如本进度计划节点不能按时完成,到下月并按项目部要求完成月进度计划节点时方可给予结算拨款;如还是无法完成下月进度计划节点,依次类推。图纸会审纪要及建设单位的设计变更增加、减少的工程量不计增加工程量的费用、也不计减少工程量的费用。脚手架用十字、对接、旋转扣件进场时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由乙方负责保管,损耗率为3‰。钢模用U型扣件进场时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由乙方负责保管,损耗率为5‰。支模用钢顶撑、夹具进场时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由乙方负责保管,损耗率为3‰。不足部分按钢管扣件9元/个,U型扣件:0.4元/个、钢顶撑:12元/个、夹具4元/个赔偿给甲方。支模过程当中模板、木方、钢管不得随意切割,需按项目管理人员的安排切割。否则将处罚模板200元/张、木方150元/根、钢管40元/米的罚款。需使用记时工时,技工180元/天,普工100元/天第八条、质量要求一、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图纸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根据设计的有效文件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多与项目部相关人员讨论技术问题,弄清图纸设计意图后施工,否则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二、乙方必须根据设计的有效文件进行施工,若所做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需返工,其工料费用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费用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施工过程中多与项目相关人员讨论技术上的问题,否则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三、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施工现场地的检查、乙方工作内容的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第九条、施工工期:乙方必须根据项目部的工期要求,配备足够的劳动力,必须保证本工程的进度,不影响其他施工班组,使整个工程工期不受延误(否则将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当甲方发现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内部混乱和技术力量不足而造成进度太慢,经甲方指出而又无措施解决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原因中途提出退场的,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