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劳动局《关于绍兴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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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知}绍市府发[l,,s」42号批转布劳动局《关于绍兴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庭、市府各部门市政府同意市劳动局《关于绍兴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十五日主瓜词合同工劳动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军分区、法院、检察院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印200份关于绍兴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市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消除企业两种用工制度并存的体端,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根据劳部发t194们飞60号文件、浙政办发〔19457(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劳动制度改革的情况.就我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范围、对象及实施步骤i、范围和对象二我市境内凡属于《劳动法》适用范s}l的即包括国有、集体、外商投资.私营等各类企业现有职工(含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和新增职工(含新接收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从市外地调入的干部、固定工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钵人员和机关行政单位、社会团体、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c.实施步骤各级各类企业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双方均应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第一步,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在1995年,月底前实行,第二步,城镇其它各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在飞,,5年t0月底前实行,第三步,乡村集体企业和地处农村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199G熟月底前实行。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应注意的事项1、劳动合同的签订(1)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一长不得超也个月)已在本单位工作‘个月以上者,不再实行试用期。(2)全员劳动合同或原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合同的内容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一致的.继续有效:不一致的.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变更条款过多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3)厂长.经理应与聘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与黄事会签订劳动合同。(d)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壹。劳动行政部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收到集体合同后,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并在日天内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通知集体合同的双方代表2、劳动合同期限(D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和{本人的意愿.依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协商确定(2)有固定期很的劳动合同,一般应翻年以上,最少i年,临时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在1年以内。(3)对工作时问较长,距离退休年龄i0年以内的老职工,如采本人有要求,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4)对新招用的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运动员,如本人有要求,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5)国家征地劳动力“农转非”安置的人员,如本人有要求,可签订5年以上的劳动合同(6)长病假职工先行体检、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不符合复工条件的继续病休,但应订立病休协议(7)外借人员应与原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借用双方单位应签订借用协议..(8)停薪留职、脱产学习‘个月以上人员暂缓订立劳动合同,原单位可与其签订停薪留职、脱产学习协议。3、劳动合同文本和合同鉴证为了规范劳动合同文本,便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劳动合同文本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一制定劳动合同签订后、须经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企业与职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手册》制度职工在职期间,《劳动手册》由企业统一保管并填写,解除、终止合同时,发给职工本人;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私重新就业时.必须出,示《劳动手册》。三、有关政策I、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企业打破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统称为企业职工,实行能上能下.竞争上岚,按岗享受待遇。原工人被聘担任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5年以上.在聘用岗位上退休、退职的,原则上可执行国发以妇Bll洲号文件规定,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根据本人自愿,也可按工人退休、退职的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原国家干部在工人岗位上工作满1年,并在工人岗位上退休、退职,也可按工人退休、退职。按工人退休家居农村的,其农村子女参加招工问题,可比照省政府规定的对家居农村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