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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编号CYCS-YY-09-008制订日期2009-4-21江苏超越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促销商品日常管理及陈列规范制订部门营运部版次A促销商品日常管理及陈列规范1目的和范围对门店的日常促销商品作业活动进行规范,建立标准化作业流程。通过规范门店店作业流程和完善门店作业标准,通过有效的商品选择,考虑商品的潜在销量、毛利水平、存放位置等条件,将之放在门店主通道和货架端架位置,使其达到销量最大化。最终提高门店的经济效益。本文件适用于超越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标超、购物中心、大卖场业态的促销作业与活动。2职责总部营运部负责与管理商品促销日常管理及陈列规范,并具有修改此文件的最终权限。总部营运部下属各门店直接负责执行促销商品管理及陈列规范。3促销位置资源及陈列配置原则3.1通道堆区:主要陈列一般特价商品、惊爆商品、会员商品(标超除外)、清仓商品、季节性商品;3.2端架:主要供应商特殊陈列、商品关联性陈列、标超正常商品陈列、一般特价商品、惊爆商品、季节性商品(除标超外一般不作为正常商品陈列区);3.3挂条:主要供应商特殊陈列、商品关联性陈列;3.4收银台端架:供应商特殊陈列;3.5包柱挂条:供应商特殊陈列、关联性商品陈列。4促销道具资源4.1折叠笼4.1.1陈列位置:门店主通道及次通道。4.1.2陈列商品:包装不规则、有伸缩空间的商品,例如:被子、卫生纸、洗衣粉等,商品堆放高度为标价牌的下沿边框;陈列商品每个笼不超过2个,当组合时,每个笼里只允许一个商品陈列(相同价格系列不同口味的可以视为一个商品)。4.1.3标价牌:使用可以调节高度的T型价格牌,固定在折叠笼中间,最高点离地面距离为165cm,在POP牌子里面要有明细牌价卡,放置位置为POP套的左下角;当2个或4个组合一起时,可以在笼与笼中间用L型价格牌显示价格。4.2堆篓(促销台)4.2.1陈列位置:门店主通道及次通道。4.2.2陈列商品:包装不规则、有伸缩空间的商品,例如:卫生纸、洗衣粉等,还有瓶装商品(被子等大件商品不适宜堆放),放置时直接开箱把商品放置于促销台内的搁板上,瓶装、罐装商品可以放多层,商品堆放高度不超过价格牌的底线,一个促销台只能陈列不超过2种商品,当2个以上组合陈列时,一个促销台里只可以放置一个商品(相同价格系列不同口味的可以视为一个商品)。4.2.3标价牌:使用固定高度的T型价格牌,固定在促销台中间,在POP牌子里面要有明细牌价卡,放置位置为POP套的左下角;如果是可以调节高度的T型价格牌,则总高度为165cm。4.3地堆4.3.1陈列位置:门店主通道及次通道。4.3.2陈列商品:销售量大且是可以竖立起来的商品,例如:饮料、洗发水、酒等,商品陈列为上下二部分,下部整箱堆放打底(也可以用商品拆箱排列,用木夹板隔开),中间用木夹板隔开,上部摆放商品,可视商品高度放置二层商品,商品摆放高度不超140cm,一个地堆一般只陈列一个商品;4.3.3标价牌:使用可以调节高度的L型价格牌,放置在地堆旁边,最高点离地面距离为165cm,在POP牌子里面要有明细牌价卡,放置位置为POP套的左下角;当下面为整箱时,可以在箱子正面用大惊喜POP牌显示整箱价格。4.4挂网4.4.1陈列位置:门店货架端头侧面。4.4.2陈列商品:可以挂起来的商品,例如:袋装海苔等,体积不适宜太大的;网下部60cm不挂商品,,商品摆放不超过四层,一个挂网不超过3个商品,每个挂钩商品数量不超过5个;4.4.3标价牌:使用可以夹在挂钩上的正常价格牌,价格牌高度为140cm高度的挂钩上,每种商品一个价格牌即可;4.4.4同一货架通道不可以面对面使用挂网陈列商品,可以不同的两端使用挂网。5端架及促销区陈列商品原则5.1端架及促销区陈列商品选项优先原则:5.1.1惊爆(印花)商品(会员商品);5.1.2特价商品(含厂商周、特卖会之商品);5.1.3高毛利、高业绩商品(公司和门店销售前100名非烟草类商品);5.1.4新商品;5.1.5季节性商品;5.1.6店内促销商品;5.1.7清仓品。5.2端架陈列一般原则(标超除外):5.2.1除使用斜口笼外,每个端架最多陈列2个商品。5.2.2端架为重要促销区域,不准缺货或空排面。5.2.3端架应维持排面整齐、清洁、饱满及陈列美观。5.2.4端架同时陈列2个商品时须作垂直陈列。5.2.5为避免操作困难,体积太小(如口香糖)体积太大及周转率不太高之特价商品不做端架陈列。5.2.6为求美观软包装、无法站立或包附赠品之商品尽量不做端架陈列。5.2.7陈列于端架之商品,尽量和货架内商品属性相同,以引导顾客找寻商品。5.2.8端架可配合陈列之商品加以布置,使之活泼生动,但不可因为布置使端架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