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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一节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一、纳税义务人二、税目、税率【答案】BD【解析】选项A,资源税规定仅对在“中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和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所以进口的天然气不缴纳资源税;选项C,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缴纳资源税。(二)税率资源税采取从价定率(天然气和原油)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征。资源税税率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资源条件好的,税率、税额高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率、税额低一些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第二节资源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节资源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二、征收管理(三)纳税地点土地增值税第四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范围包括:(二)征税范围具体情况的判定第五节土地增值税税率、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一、税率二、应税收入三、扣除项目的确定【例题·单选题】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已知该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8%;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A.400B.350C.560D.750第六节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步骤一、增值额的确定二、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过程如下:转让收入:180×80=144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14.8+0.2+50)×80=5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0.5×80+5200×5%=300(万元)转让税金支出:14400×5%×(1+5%+3%)=777.6(万元)加计扣除金额:5200×20%=1040(万元)【例题·单选题】某市一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10月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8000万元,已知该单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0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建造成本3000万元,其利息支出不能取得金融机构合法证明,其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已经全部付清,已知该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企业转让行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A.600B.681C.708D.710【答案】C【解析】收入总额=8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1000+3000+(10004-3000)×10%4-8000×5%×(1+7%4+3%)4+(1000+3000)×20%=5640(万元)增值额=8000-5640=2360(万元)增值率一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2360÷5640×100%=41.84%,适用税率3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2360×30%=708(万元)【例题·单选题】2014年1月某市工业企业转让5年前购入的办公楼。取得转让收入1800万元,该办公楼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是该工业企业保留了购房的发票,发票上所载购房金额为1000万元。该工业企业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不考虑印花税和地方教育附加)A.73.50B.201.30C.151.80D.240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5.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7.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六)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七)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第七节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3.因城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