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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组织工作重点调研课题关于整治换届期间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研究中共齐市建华区委组织部课题组2011年9月《关于整治换届期间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研究》组长:马汇川职务:建华区委组织部部长副组长:金满玉职务:建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成员:苑振宇职务:建华区委目标办副主任内容提要在换届中,能否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直接关系到换届的成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发展和团结稳定,也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一、用人上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存在,既有现实的社会原因,也有用人主体及客体素质的内在原因,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外在因素。主要体现在用人主体素质不高、民主程度不够、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等方面。二、防范和解决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对策思考一是强化教育。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健全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最易产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不断建立和完善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提升用人水平。三是强化监督。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有效地贯穿于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之中,从根本上改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被动、滞后、乏力的现象,规范用人行为。2011年全市组织工作重点调研课题关于整治换届期间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研究中共齐市建华区委组织部在换届中,能否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直接关系到换届的成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到一个地方的发展和团结稳定,也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历史警示我们,换届期间既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关键期,也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多发期。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秩序等问题在换届期间表现将更为突出,潜伏的危机不容漠视。一、用人上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存在,既有现实的社会原因,也有用人主体及客体素质的内在原因,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外在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用人主体素质不高。一是权力观扭曲。有的把用人权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或任人唯亲,或任人唯钱,或兼而有之,个人权力欲望膨胀,特权思想作怪,遵章守纪意识淡薄;有的将来自“上面”的说情看成是攀高结贵、求得个人升迁的良机和跳板,用干部往往把某些人的“来头”和“背景”或隐或现地作为提拔重用的理由,而不是按德才兼备标准和群众公认原则选人用人。二是政策水平偏低,平时不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忽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对《干部任用条件》不熟悉,用人时不懂得如何按程序办事,偏听偏信,失察失误,对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也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三是违心用人。有的领导干部或迫于“上边”的压力,出于对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有时也不得不降低用人标准任用干部;或为了搞好同级班子间的关系,搞一些平衡照顾;或为了维护本班子团结,避免矛盾,不伤和气,用了一些德才平庸的干部。2、民主程度不够。一是候选人推荐提名发扬民主还不够充分。对候选人的初始提名,代表缺乏应有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特别是对从外地调入、提前到位的候选人情况,代表缺少全面正确的了解,导致代表对候选人的酝酿不够充分,代表的真实意愿有时得不到充分反映。二是党内选举制度还不够健全。差额比例过小,在差额人选安排上,“陪选”现象比较普遍;副书记、书记都是等额选举,限制了代表的选择余地。三是运作程序公开、透明、规范的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特别是推荐提名、发动酝酿等环节还相对比较封闭,选举人与候选人信息不对称,导致代表投票的民主性失真。四是部分代表能力素质与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还不够适应。有的代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参选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代表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强,片面理解要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敢或不想讲真话,民主氛围不浓;有的代表党性意识、法制意识不强,容易受到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影响,个别甚至参与帮助候选人拉票贿选,助长了选举中的不正之风。3、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体制不够理顺。目前的监督机构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同为一体,监督主体职责重大,而实际拥有的权力相对于强大的监督客体来说显得比较弱小,权威性大打折扣,监督者拥有的制约权不足以与被监督者的权力相制衡,这种权力不对等的监督制约,难以从行使监督职能上防止用人权的滥用,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之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工作性质与所处的地位比较特殊,开展工作手段有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虽有所防治,但力不从心。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运作规则不够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效果评价和责任追究方面缺乏科学而规范的标准和实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