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会计人课业修习暨生涯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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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會計人課業修習暨生涯規劃壹、課業修習規劃一、本系課程內容修滿128學分始可畢業,其中本系專業必修科目為68學分,專業選修科目至少須20學分。本系專業必選修課程分為會計及審計專業、電腦資訊、財經、管理學、商法、數理計量等六大系統。逢甲大學會計學系學士班必選修科目表(九十五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一二三四必選修科目名稱科目名稱科目名稱科目名稱上下上下上下上下必修體育00體育00成本會計(一)30審計學(二)30軍訓護理(一)00統計學(一)30成本會計(二)03管理會計30軍訓護理(二)00統計學(二)03高等會計學(一)30國文(一)20中級會計學(一)30高等會計學(二)03國文(二)02中級會計學(二)03財務會計專題研究30英文(一)30財務管理30審計學(一)03英文(二)03會計資訊系統(一)30文明史3會計資訊系統(二)03公民素養3租稅法03會計學(一)30會計學(二)03經濟學(一)30經濟學(二)03微積分(一)30微積分(二)03計算機概論20資訊網路02選修民法概要30貨幣銀行學03數量方法30管理資訊系統03公司法及票據法03財政學03商業會計法20電腦審計03套裝軟體-Word&PowerPoint20保險學30會計審計法規03證券交易法03套裝軟體-Excel02行銷管理30政府會計30企業財務政策02金融市場30投資學30期貨與選擇權30個體經濟學30租稅規劃03國際貿易實務03總體經濟學03稅務會計03國際會計30國際貿易與匯兌30企業倫理30國際租稅03組織行為03會計研究方法03會計資訊專題研究20管理學03大陸會計專題研究20財務報表分析03銀行會計與實務03大陸租稅制度02會計實務20商業心理學20電子商務03會計師業務實務20財務管理專題研究03策略管理03會計理論30保險會計03計量經濟學03管理會計專題研究031會計系必修課程整合流程圖微積分統計學成本會計管理會計管理學財務管理財務會計經濟學租稅法高等會計學會計學中級會計學審計學資訊網路會計資訊系2會計系專業課程修習規劃一、專業基礎課程目標:培養學生商學入門基礎,並對會計專業知能有基本的瞭解。組群科目會計及審計專業會計學電腦資訊資訊網路、套裝軟體-W&P、套裝軟體-Excel財經經濟學管理學管理學、組織行為、財務管理商法民法概要、公司及票據法、租稅法數理計量微積分二、專業核心課程目標:培養學生工作核心競能,並能將會計相關理論應用於企業經營環境。組群科目中級會計學、高等會計學、財務會計專題研究、成本會計、會計及審計專業審計學、管理會計、財務報表分析電腦資訊會計資訊系統、電腦審計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國際貿易與匯兌、貨幣銀行學、財經財政學管理學投資學、期貨與選擇權、行銷管理、策略管理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租稅規劃、會計審計法規、商法政府會計數理計量統計學三、專業實務課程目標:產業需求導向,強化學生對職場實務應用的認知,增進即時就業能力。組群科目銀行會計與實務、保險會計、會計研究方法、會計實務、會計及審計專業會計理論、大陸會計專題研究、國際會計、會計師業務實務電腦資訊管理資訊系統、會計資訊專題研究、電子商務財經金融市場、保險學、國際貿易實務管理學企業財務政策、財務管理專題研究、商業心理學、企業倫理商法大陸租稅制度、國際租稅數理計量數量方法、計量經濟學3二、輔系之修讀得自二年級至最高修業年級上學期選定輔系,於修畢各該系所擬定之專業必修科目至少20學分後,得於畢業證書上加註輔系名稱。逢甲大學學生修讀輔系施行準則90.6.26教務會議修訂通過第一條本施行準則依據大學法第二十八條暨本校學則第三十五條規定訂定。第二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時,均依據本施行準則之規定辦理。第三條本校各學系學生得自二年級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上學期選定輔系,並依規定填具「選修輔系申請表」,經核准後始得修讀。第四條本校各學系得互為輔系。第五條輔系課程應以該學系必修科目表為依據,至少應修畢各該系所擬定之輔系專業(門)必修科目二十學分,有實習年限,應完成實習。第六條輔系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第七條學生修讀輔系,如輔系課程未依規定修畢而放棄輔系資格者,其已修之輔系科目經系主任認定其性質與本系相關者,得視為選修科目,學分數亦得併入最低畢業學分數中採計。第八條修讀輔系學生,每學期所修之輔系科目學分與主學系所修科目學分,應合併計算,其不及格學分數如已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