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鑫三期51#52#44#56#外墙涂料合同.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3KB 金币:12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聚鑫三期51#52#44#56#外墙涂料合同.doc

聚鑫三期51#52#44#56#外墙涂料合同.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2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聚鑫三期51#52#44#56#楼外墙涂料工程分包合同总包方(甲方):大连中赫建筑工程公司壹分公司注册地点:大连金州区五一路分包方(乙方):安民注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总包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工程名称:聚鑫三期51#52#44#56#楼工程地址:聚鑫小区分包项目:外墙涂料工程工作内容:(含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外墙涂料粉刷(包括打腻子找平)。第二条:承包方式本工程合同单价属于包干性质,(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之全部合理部分)。合同单价除本合同另有补充协议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或变更。第三条: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应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必须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满意,并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工程安全: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标准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和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罚和整改要求,消除安全隐患。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处理好甲方责任内的安全隐患,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其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大连市文明施工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大连市样板施工现场标准,否则公司将出工协助清理施工现场,其费用将按甲方的规费标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第四条:工程工期及售后服务本工程的工期: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执行。竣工的概念指完成了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甲方、监理、业主认可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第五条:工程价款与结算一、工程单价为:按建实际积每平米14元。总造价为:最终以决算为准。二、工程量结算: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由于变更或其它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3%以内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程款支付:第六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协调乙方与监理、业主之间的关系;对分包组织验收。乙方责任学习和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和经济处罚细则及相关内容,对公司的制度完全了解和掌握;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对所有进场的工人进行登记,声明这些工人工资由分包人自己负责,并让工人签字认可;工人的劳务合同、医疗、劳保等一切福利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部责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分包人对自己的工人安全负全部责任。第七条:工程材料、周转材料、工具、设备工程材料:无工具、设备、小型消耗材料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第八条:处罚施工过程中,乙方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工期每延误一天2000元罚款。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所有的罚款、扣款均应由分包单位(分包人)或甲方默认的分包人的现场管理人签字。如乙方人员拒绝签字,甲方将原定处罚额或扣款额的1.5倍进行罚款或扣款,并视为乙方默认。所有罚款、扣款在执行日后的首批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第九条:工程人员撤离乙方人员在进驻现场后,任何施工人员、管理干部未经甲方项目经理的准许不得私自撤离施工现场,违者按500元/人次罚款。在分包工程完工并接到甲方项目经理通知后的5日内,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并及时支付工人的工资。对不撤离施工现场的,每个人每天收取住宿费20元。在甲方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同时,乙方不准欠工人工资,如有工人上访,甲方将按5000元/人次对乙方进行罚款,并不再继续合作。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前甲方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书面交底。交底一式三份甲方项目部留底一份,其余两份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甲乙双方各一份。乙方应严格遵照交底内容施工,如有违反将依据甲方的相关内容对乙方进行处罚。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单价中包含了除水泥外的全部材料。亦包含了各种零星修补及其它意外情况下的修补的内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修补。否则,甲方将自选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将按实际用工发生额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由于甲方以外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争议双方如有争议,可采取协商或仲裁解决。第十二条:项目现场CI形象所有工人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所有工人必须佩带工作证上岗。所有工人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佩带安全帽。所有现场材料必须有标识,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上述费用已含在工程单价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款项结清自动作废。总包方(甲方):大连中赫建筑工程公司壹分公司、分包方(乙方):安民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13019409393联系电话:13387845888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