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铁路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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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铁路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五篇)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铁路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解读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及吉林省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研经费分为来源于财政资金的项目经费和来源于非财政资金的项目经费。于财政资金的项目经费按照立项单位批复预算的内容及开支范围执行,并实行预算指标控制管理。于非财政资金的项目经费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执行,按经费来源单位批准的预算进行支出管理。第三条我校在职人员利用学校条件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立项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未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的,学校对其立项资格不予承认,不作为考核、聘任的依据。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经费支出的审批,按照吉林财经大学借款与报销管理规定(吉财大发【2014】77号)和吉林财经大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定(吉财大发【2014】20号)有关规定执行。科研处负责科研管理政策的制定、科研项目的总体规划、预算审核、组织指导、宣传培训、遴选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考核与评估。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协助、指导项目申请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对已批复或签订合同书(任务书、预算书)的项目提供到款通知、经费分配、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经费使用建议、预算调整、结题经费审核、决算编制、税费缴纳及减免等指导和服务。资产管理处负责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审核、登记、监管和核销。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按规定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或合同书(任务书、预算书)的约定,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经费,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纪检监察处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及处罚。第五条各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承担监管责任。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制订本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细则,明确院长、主管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科研经费管理绩效将纳入学院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第六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或合同书(任务书、预算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学院及科研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委托方的要求,结合科研活动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第八条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经审核批复的经费预算,将作为支出依据,实行预算指标管理,其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第九条科研经费预算一经批复或委托方签字确认,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调整范围的,应履行相关调整程序。在学校预算调整权限范围内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经学院及学校科研处审核同意,财务处予以调整。超出学校预算调整权限范围的,报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批准后方可调整。第四章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第十条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分析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应按照项目预算科目金额,提前向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根据批复的意见办理,对于允许自购的必须签订合同,明确付款方式及期限。采购完成后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财务结算付款。第十一条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分析过程中消耗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第十二条测试、实验、化验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分析过程中支付给校外及校内单位的检验、测试、实验、化验及加工等费用。第十三条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分析过程中相关的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燃料动力费支出应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标准、测算依据等)。第十四条信息费是指计算机录入、软件设计及有关测试、计算、分析、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