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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12-强化“三资”监管构架党群、干群“连心桥”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长效运行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确保农村集体资金不截留、不挪用,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合理开发利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薛城区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来抓,工作中坚持“依法清查、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的原则,围绕管人、管钱、管事三个关键环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明显。陶庄镇作为第一个试点镇街,“三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如下: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陶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管、纪委、司法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依托镇农经站,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依托镇司法所建立了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各类项目竞标招标活动,监督签订农村经济合同、调解农村经济合同纠纷等工作,形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以“三个中心”为依托“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同时各管区、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监管小组,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结合陶庄镇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陶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操作规程》,明确了“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实施步骤等要求,细化了分工和职责任务。在工作原则中明确规定,一是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即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反映权和监督权;三是坚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四是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通过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程序。对于农村集体大额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变异,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在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实行备案制和动态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步骤,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包括成立监管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等。二是清理整顿阶段。包括“三资”清查摸底,整改问题等。三是建章立制阶段。包括“三资”监管制度和办法的制定、上墙。四是检查验收阶段。包括镇对村、区对镇的验收。各村根据镇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从而确保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认识,陶庄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议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先后组织各村清查小组成员、相关工作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200余人,要求每一位学员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学通、学透、学精,按照“宣传发动、自查登记、核查公示、确认上报、监管代理”“五步走”的工作思路,有序开展“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提高了全镇依法依规管理集体“三资”的水平。同时,广泛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电视广播、印发宣传提纲等多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三资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政策、方法、任务和要求交给广大干部群众,使全镇上下深入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监管范围、监管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取得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截至目前,全镇先后印发宣传资料1.5万余份,悬挂过路横幅100余幅,张贴标语口号1500多条,出动宣传车20余辆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是搞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中最关键、最核心、最重要的一个基础环节,陶庄镇将其作为做好“三资”监督管理的基础来抓。(一)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