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迎接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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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迎接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安排各学院:根据湖南省《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迎接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大研字[2011]39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特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迎评工作机构2012年3月,学校成立了由学校书记和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的迎评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迎评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应相应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工作办公室,将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二、评估材料准备1、档案材料根据《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一)中8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的要求,做好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除特别说明以外,各类材料和数据统计的时间范围为2008年9月1日起至现在)。归档的材料包括如下:(1)学院制定的关于研究生教育各种管理措施和工作流程;(2)研究生导师名册(含在编和兼职博士、硕士生导师,格式见附件四);(3)研究生名册;(研究生院提供,学院不需要准备)(4)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院提供,学院不需要准备)(5)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大纲;(6)研究生课程使用的教材、参考书及多媒体课件;(7)教学安排、课程表;(8)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答卷及成绩登记表(分年级整理);(9)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分年级整理);(10)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进展报告(分年级整理);(11)学位论文及其评阅和答辩材料;(12)导师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清单及附件(格式见附件五);(13)研究生科研成果清单及附件(格式见附件六);(14)能体现学院研究生教育特色和效果的其他材料。2、基本数据表统计根据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基本数据表(见附件二),认真并如实地统计各类数据。各类基本数据表于4月20日前交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和数据表电子版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3、自评估报告各学院认真总结凝练研究生教育特色,于5月初完成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自评估报告(见附件三),5月底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进行评估时,应提交自评估报告。学校评估时根据情况评出学院优良中差等级,发现问题学院应及时整改。三、评估工作时间安排2012年3月成立迎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2012年3-4月各部门、各单位准备迎评材料2012年5月初学院自评2012年5月底学校自评2012年6-7月整改2012年9-10月迎接正式评估四、工作程序1、学院自评2012年4月以前,各学院进行自查,完成各类材料归类整理工作,相关表格统计工作。5月初,学院进行自评估。进行自评估统计打分时,如有下列情况可加分:近三年来,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单位,加1分,获得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单位,加2分;积极开展优质课程互选、实行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开展其中一个方面者,加1分,开展多方面者,加2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加1分,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加2分。2、学校组织评估2012年5月底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7月,学校完成自评估各类报告和基本数据表格等材料。3、迎接湖南省评估2012年9-10月,迎接湖南省正式评估,湖南省评估工作包括听取学校领导汇报、审阅材料、学院检查、课堂听课、导师、管理人员、学生座谈、实地考察研究生教学、科研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为优秀等级。湖南大学研究生院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一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内容最高得分实际得分研究生教育定位与质量意识(10分)研究生教育定位与发展规划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定位准确,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并有效实施,5分;注重先进教育理念的学习,定位基本准确,有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3-4分。5研究生培养质量意识一贯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质量意识强,5分;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有质量意识,3-4分。5导师队伍建设(15分)年龄、职称与学历结构导师年龄、职称结构合理,1956年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1961年以后出生的硕士生导师具有硕士学位,其中4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3分;低于上述比例者,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不倒扣。3导师水平与指导条件导师学术水平高,主持有在研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工作条好,4分;导师学术水平较高,有在研项目,有科研经费,3分;有导师没有科研经费的扣2分。4师生比导师认真负责,指导时间可以保证,导师数与在学研究生数之比在1:10之内,4分;指导研究生超过10人的导师占导师总数的10%以上扣1分,每增加1%加扣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