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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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112020年4月19日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文档仅供参考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福建中医药大学创立于1958年,是中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有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有权授予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学校先后两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的成绩。12月,学校顺利经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对我校的中医学专业试点认证。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浓郁,被授予“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并已连续六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荣誉称号。二、学校代码:10393。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福建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六、学校校址: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屏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3。七、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九、录取规则: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3.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综合素质结合考分录取,考分按照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十、教育部备案专业:应用心理学(071102)、制药工程(081302)、生物医学工程(082601)、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临床医学(100201K)、中医学(100501K)、针灸推拿学(100502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药学(100701)、药物制剂(100702)、海洋药学(100707T)、中药学(100801)、医学检验技术(101001)、医学实验技术(101002)、医学影像技术(101003)、康复治疗学(101005)、护理学(10110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市场营销(120202)、公共事业管理(120401)。十一、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为准)。我校列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列入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专业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十二、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收费标准批文中医学56200闽中〔〕95号针灸推拿学56200闽中〔〕95号中药学45800闽中〔〕95号药学46200闽中〔〕95号制药工程46200闽中〔〕29号市场营销(药品营销方向)45000闽中〔〕29号中西医临床医学56200闽中〔〕95号临床医学56200闽中〔〕95号康复治疗学(物理治疗方向)46200闽中〔〕59号康复治疗学(作业治疗方向)46200闽中〔〕59号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45000闽中〔〕95号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45000闽中〔〕95号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45000闽中〔〕73号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方向)45000闽中〔〕59号护理学45800闽中〔〕95号医学影像技术(闽台合作项目)418000闽价费〔〕410号食品科学与工程(闽台合作项目)415000闽价费〔〕410号以上学费标准已经福建省物价局批准。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费在本科生阶段按每年6200元收费(收费标准批文:闽中〔〕95号),研究生阶段按当年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第三年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标准按台湾合作高校当年学费标准缴交。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闽价〔〕费435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十三、资助体系: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