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_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ppt
上传人:一条****轩吗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PPT 页数:60 大小:188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第1章_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ppt

第1章_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ppt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50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一章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GeneralAgreementonTariffandTrade),简称关贸总协定,是在美国策动下由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关于调整缔约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关系方面的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产生1944年7月1日,在美国的积极策划下,由44国代表在美国的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即著名的“布雷顿森林会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而国际贸易组织(ITO)却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成立。从1946年10月到1948年3月,由23国代表组成的宪章起草委员会最后审议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即《哈瓦那宪章》。该宪章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处理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事宜的国际组织。但该宪章一直没有获得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政府的批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计划因此夭折。在《哈瓦那宪章》起草和审议的同时,在美国的倡议下,1947年4—10月举行了包括英、法、荷、比、中国等23国参加的关税减让谈判,达成了123项关税减让协议,为了尽快获得关税减让的好处,这些国家的代表签署了一项关于商品关税减让的多边协定即“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开始部分担当原设想的国际贸易组织职能,直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二、关贸总协定的性质、宗旨及主要内容(二)关贸总协定的宗旨GATT的宗旨和工作目标是追求全球贸易自由化,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障碍、贸易壁垒和贸易歧视。关贸总协定总则部分指出:缔约国在处理他们的贸易和经济事务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生产与交换为目的,并期望达成互惠互利的贸易协议,促进进口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的大幅度削减,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等措施。”GATT素有“富人俱乐部”之称,逐渐成为美国、欧盟和日本之间较量经济实力和争夺市场的场所。到1994年底,其正式成员由原来的23个增长到128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约占世界贸易额的90%。(三)关贸总协定的主要内容1.基本条款:①国际贸易中实施非歧视性原则,缔约方严格履行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②进口国只能以关税来保护国内市场,而不能直接采取进口管制措施,如进口配额是被禁止的。③各成员国应该实行公平贸易,反对不公平和扭曲的贸易形式。④有关国家应通过磋商来防止危害缔约方商务利益事件的发生并为降低关税和减少其他贸易壁垒而举行的谈判进行组织工作。2.基本内容:第一部分:规定缔约国之间在关税和贸易方面相互提供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关税减让事项。第二部分:主要是缔约国贸易政策的规定,包括国民待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国营贸易和磋商调解等方面规定。第三部分:规定协议的适用范围、谈判和活动方式、协议的修订、减让的停止或撤销,以及加入、退出、接受、生效的具体手续和有关规定。第四部分:规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在贸易和经济发展方面的一些特殊要求和有关问题,即特殊差别待遇问题,如发展中国家可以对幼稚工业进行保护,在国际恶化时可以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可以实行非互惠条款等。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成就与局限性3.建立了争端解决程序GATT在特定条件下为协调方的贸易关系提供了场所和便利。虽然在历次谈判中,成员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之间经常争吵不休,相互指责,甚至扬言要对某些国家采用报复手段,但往往经过长期的谈判,采取了磋商、调解的方法达成了某些协议,缓和或解决了缔约方之间在国际贸易中的某些矛盾。4.使发展中国家获得某些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如发展中国家可以对幼稚工业进行保护,在国际恶化时可以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可以实行非互惠条款等。5.增加了贸易透明度。根据规定,缔约方应将新颁布和实行的一些贸易法令、规章和措施通知GATT,并通过GATT通知到全体缔约国。(二)局限性1.祖父条款问题。由于GATT未获得各国立法机构批准,因而不可避免会出现GATT规则与本国国内立法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适用《GATT临时议定书》有关规定,即在不违背现行立法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临时适用GATT第二部分。也就是说要优先适用本国现行立法。此条款被形象的称为“祖父条款”。而GATT第二部分规定了各种非关税壁垒的全部规则却被限制了。2.许多规则内容模糊,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法律约束力例如,规定一国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办法将产品输入另一国市场并给其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威胁”,就是倾销。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