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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向药品靠拢8月6日,国家食药总局公开向社会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意见,新的细则征求意见稿参照药品管理方式,全面提高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生产、管理要求。据国家食药总局介绍,新的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一、要求实施HACCP和GMP管理体系;二、要求有自建控奶源;三、要求企业有研发能力;四、全面提高了管理要求,特别是原辅材料的采购要求;五、全面提高生产条件的要求,如提高对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要求,生产用水要使用纯化水等。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曾发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较之2010版,在奶源方面,此次细则要求,以生乳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有自建养殖;以全脂、脱脂奶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自控奶源,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同时,此次细则还突出了企业应建立产品配方管理制度的审核内容,企业为保证产品的安全和营养,应组织生产、营养、医学等专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安全、营养等方面综合论证,同时保留完整的配方设计、论证等文件资料。细则还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建立自主研发机构,配备食品相关专业5人以上的研发人员,其中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2人。研发机构需要承担研发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跟踪评价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营养和安全、确定产品保质期、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出防范措施等任务。研发机构还应有相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及资金保证。此外,细则还对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执行标准、包装材料管理规范、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等方面有进一步要求,细化了储存和分发制度的审核内容,明确了电子监管最低要求。显然,国内部分奶粉企业尚不能达到该细则的要求。目前,中国在乳制品生产技术开发上力量薄弱,中国的乳制品仍处于模仿阶段,自主创新少,质量也稍显不稳定。国家食药总局在官网上表示,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8月15日前,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国家食药总局对外公布各省级食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以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督。这128家企业包括了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雅培(广州)营养品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以上内容由民声访谈网为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