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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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建立新的研究生奖励体系,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修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导师的科研资助经费及学校筹措的其它有关资金构成。第三条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锐意进取,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第四条学院按基本学制规定的年限评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为2年,博士研究生3年,硕博连读和直博研究生4年。第五条研究生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第六条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小组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工作,具体材料由研究生辅导员准备、保管。学年结束时,评定小组组织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结合奖学金发放的标准和比例,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和备案。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第七条奖学金的类别及奖励标准1.研究生奖学金由优秀生源奖学金、基本奖学金、学习专项奖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励组成,主要面向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不含委托培养和MBA)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学校按年度评定研究生奖学金。2.优秀生源奖学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入学成绩排名在前10%以内的统考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享受优秀生源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年。3.基本奖学金(1)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①基本奖学金表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标准及比例研究生学费(元/年)学年等级名额比例基本奖学金(元/年)博士120001-3优秀博士论文培育0-5%36000其他95-100%24000②对进入优秀博士论文培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在延长期内,学校资助基本奖学金36000元/年,从优秀博士论文培育经费中支出,导师配套资助不低于12000元/年。(2)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学金表二: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学金标准及比例研究生学费(元/年)等级名额比例基本奖学金(元/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两年制9000一10%13000二60%11000三20%9000四10%4500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制8000一10%12000二60%10000三20%8000四10%4000(3)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基本奖学金表三: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基本奖学金标准及比例研究生学费(元/年)名额比例基本奖学金(元/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两年制9000100%9000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制8000100%80004.学习专项奖学金。学习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设置标准及比例见表四:表四:学习专项奖学金标准及比例等级名额比例奖学金(元/年)一10%4000二30%2000三30%1000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不占用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名额比例,标准为4000元/年/人。第八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1.学院根据研究生的人数和类别确定研究生奖学金的类别和等级。2.学院按基本学制规定的年限发放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为2年,博士研究生3年,硕博连读和直博研究生4年。3.优秀研究生生源奖学金按第七条第2款确定。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奖学金按第七条第5款确定。5.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学金的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由学院统筹确定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统考研究生按照入学成绩排序评定奖学金的等级。保留资格研究生的奖学金入学时按录取时确定的等级发放(占用录取当年指标)。6.学习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学习专项奖学金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技学术创新能力综合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如下:(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学习专项奖学金根据第一学年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开题成绩、科研成绩综合评定,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5%+开题成绩×25%+科研成绩附加分。①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其中:M:课程累计平均成绩;N1:必修课的课程数;Si:第i门必修课的标准成绩;Ti:第i门必修课的学分;Ci:第i门选修课的标准成绩;Ri:第i门选修课的学分;N2:选修课的课程数。N1、N2都是研究生培养计划内课程数为了公平起见,每门课程成绩需换算成标准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其中:S:某门课程的标准成绩;n: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