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管理办法编辑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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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管理办法校车管理办法10篇校车管理办法1为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学历、职称和素质结构,按照学院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制定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如下:一、外聘教师的原则外聘教师分为兼职和兼课两大类。1.兼职教师是学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师常规管理。聘用兼职教师主要目的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需要。2.兼课教师是对紧缺师资的有效补充,需完成所安排的具体教学任务。聘用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且属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二、外聘教师任职基本要求1、认同白云文化,热爱职教事业;2、师德师风良好,工作责任心强;3、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院规章;4、外聘教师主要面向校外企业和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以及高等院校中已经退休的'教授、副教授;个别急需专业也可考虑该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高级人才;5、兼职教师周课时一般为12—16课时,另有其它工作量。其它工作量是指指导青年教师、指导专业教研活动、参加听课评教等,每月总计8-10课时,由系(部、中心)作出具体规定。6、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三、招聘、考核、聘用1、招聘系(部、中心)用人申请经批准后,外聘教师可由人事处招聘。2、考核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系(部、中心)进行面试,教务处会同系(部、中心)进行业务考核。3、聘用面试、考核合格,经批准后聘用。兼职教师聘期1--3年,兼课教师聘期一般为0.5xx年。4、系(部、中心)也可按学院“532”结构要求自行聘请,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批准。四、外聘教师的管理1、外聘教师接受学院及其系(部、中心)的管理和领导。2、外聘教师受聘期间必须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五、待遇外聘教师薪酬标准及其它待遇(1)固定工资与其它工作量①兼职教师设固定工资,另加课时费;兼课教师不设固定工资,只计课时费;②固定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③固定工资与其它工作量挂钩,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作出具体规定并负责考核,凡其它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者,按比例减少固定工资。(2)课酬及其它待遇①课时费:教授120元/课时;副教授100元/课时;博士生(讲师)80元/课时;硕士生65元/课时,其他职称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课时费一般按原始课时计算,只考虑实验(训)教学授课系数,不考虑班级人数系数、重复(多头)课系数、职称系数等因素。②享受有薪假(以固定工资为基数,兼课教师不享受此项待遇)、商业医疗保险、旅游补助(兼课教师不享受)、免费体检(一年一次);③免费提供住宿(广州市区教师免费安排交通车及午休床位);④和专职教师一样,享受节日慰问金(品)及年度(学期)表彰奖励。六、工资及课时费发放办法固定工资:考勤由系(部、中心)月底报人事处,兼职教师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具体管理并按月考核,考核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于月底随教学工作量一起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于次月发放;课时费:兼职、兼课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由系(部、中心)按月考核,考核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于月底随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起报人事处。人事处按标准课时单价计算的课时费学院分配后由董事会统一回收;人事处再根据批准的课时费标准和教务处提供的课时(工作量),计算课时费报财务部于次月予以发放。校车管理办法2为加强公司办公楼停车场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现有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公司员工利益及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规定:1、办公楼停车场为办公楼的附属场所,由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2、停车场车辆只准停放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客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未经同意的外部车辆及客车、货车严禁停放。3、停车场内标有专用字样及班车字样的`停车位为专有车位,其它车辆一律严禁停放。4、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车,随意摆放。5、停车场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除专用停车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在停车位饱和情况下,有车员工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无车位车辆禁止在公司院内除停车位标线以外地方停车。6、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紧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7、除公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8、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对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9、办公室将每日对停车场内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对停在车辆标线以外的车辆将劝其离场,对于超过二次违反规定者,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处以30元罚款,第四次违反规定处以60元罚款,以此类推。10、对于一个月内多次经提醒,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将视情节严重处以相关处分。校车管理办法3为了提高公务用车效能,降低公务用小车运营成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