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会计培训,会计保管合同概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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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到仁和打造全国第一会计品牌院校长沙会计培训,会计保管合同概述1.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约定→实践合同)2.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有偿或无偿)3.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时,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5.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6.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单项选择题仓储合同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前支取仓储物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管人应减收50%的仓储费B.保管人应减收30%的仓储费C.保管人应按提前支取的天数相应减收仓储费D.保管人不减收仓储费【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仓储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规定,仓储合同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前支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该题针对“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一)技术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全国联锁咨询:一五二零零八九九一八九学会计到仁和打造全国第一会计品牌院校(3)提成支付;(4)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二)职务及非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指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1.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2.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3.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非职务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三)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约定→开发人)(2)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3)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合作开发(1)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约定→共有)(2)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3)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4)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四)技术转让合同1.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全国联锁咨询:一五二零零八九九一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