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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工‘务信息传递作联系单△凵亻r山抄"接收单位门VV兮`部J勹签收人肘【年月口〃犴:发送部门(盖)(引章哂孬监鞣i编号NO。CBJDC14001n/9J〃u卜J经办人沈Ⅴ蝌2014年1月17冂信息内容:舟山海事局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试运行推广工作意见发送部门建议:部海事局将于2014年2月1日起全面启动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试运行工作。根据《浙江海事局关于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试运行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海船舶匚2014〕1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舟山辖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切实做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试运行工作,决定成立舟山海事局电子签证试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进成员:何益民、钱国水,各海事处分管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舟山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推进实施方案、与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海事处保持沟通联系、定期通报方案的推进实施情况、组织对实施情况进行工(联2063737、督导和检查并做好推进作的总结。络人员:沈斌,电话13967228128,交通网:598128)各单位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指定培训负责人和联络人员(有关培训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名单应在1月20日下班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举措、明确责任、建立反馈机制,推广切实保障电子签证试运行工作的顺利实施。二、开展业务培训为提高培训效率,减少对日常签证工作的影响,电子签证推广业务培训安排如下:(一)集中培训。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海事处培训负责人和联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1月21日上午0900-1200时;培训地点:局13楼会议室。(二)各海事处全面培训。各海事处培训负责人对辖区内相关船舶签证人员、船员及辖区网格内航运公司业务申办员的培训工作。培训时间:1月26日前完成;培训地点:各海事处自定。有关经培训人员名单,统一汇总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应根据本辖区实际,统筹协调和指导内部培训工作,确保每个办理海船签证业务的海事处至少有2名签证人员能熟练办理电子签证系统。三、强化对外宣贯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显示屏和签证站点发放告知书、宣传册等有效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广角度全面宣传船舶电子签证的重要意义和便利措施,对电子签证操作流程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有效宣贯,争取航运公司和广大船员的全力支持,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要发掘在推进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工作亮点,做好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四、稳步推进实施“完成规费缴纳是电子签证审批的前提条件。在试运行期间,各单位应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引导、鼓励辖区能实现非现场规费缴交的公司或者船舶积极参与船舶电子签证工作,并结合公司和船舶的申请情况,采取分批实施的方式稳步推进电子签证工作,并及时将确定的实施船舶及其所属经营公司名单报备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做好信息传递(一)技术咨询。各签证窗口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部海事局应急处置小组技术保障人员联系以获得技术支持。(二)问题与建议反馈。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本单位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其他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推进工作的过程管理,认真做好推进工作的总结和评估,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将适时开展工作督查,了解各单位电子签证的推进情况,此项工作将列入各海事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附件一: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办法附件二:浙江海事局关于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试运行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三:关于印发《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试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四:电子签证培训材料接收单位/部门指导意见(信息反馈内容):(盖章)年月日意见反馈后签收情况: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备注(领导签发意见):—注:本联系单式3份,其中1份签收后由发送部门留存,1份答复后反馈给发送部门,另—份由接收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