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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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学习培训课件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2012年8月)学习培训提纲文件参考学习培训说明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条例》全文共8章42条第一章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机关等第二章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文种第三章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作了详细规定。第四章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第五章公文拟制:拟制公文的程序、方法等第六章公文办理:对收文、发文、整理归档作出要求第七章公文管理:对公文日常管理、保密、撤销、移交等作出规定第八章附则:对执行时间、解释机关等作出规定。原《办法》有9章56条,与其相比,更为精简。一、公文文种三个“规范”主要变化对照表文种一、公文文种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三、在字、行、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幅面尺寸方面,新版与旧版相同,只是新版对用纸的纸张白度为85%~90%,比原来要求的80%~90%有所提高。四、字体、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需要说明的是,继续使用的是方正系列的字体。与旧版最大区别是: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与原来相同。五、公文要求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版头中的分隔线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六、主体: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七、版记: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包括:版记中的分隔线、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放在版心之外)与旧版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不再使用主题词;还有就是,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位置有了重大变化。1.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如“№003402”。刚才已经讲了,涉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办法》只要求“绝密”、“机密”级公文标明份号。2.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如:绝密,机密,秘密(两字之间空1字)或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两字之间不空字)。原来规定: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各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3.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刚才已经讲了,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办法》要求的是:“特急”、“急件”。对电报的要求是一样的: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特急”、“加急”,中间是否空一个字,与“密级”保持一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与原来要求的顺序一样。4.发文机关标识及位置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原来我们所采用的区分了上行文与平行文、下行文两种不同的发文机关标识位置: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现在按照新版格式规定,就不再区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原来我们规定: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至上页边为117mm(37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