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借贷行为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开票.doc
上传人:景山****魔王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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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行为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开票【问题】利息支出完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中关于允许所得税前扣除条件,是否就不用取得发票了?【解答】《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通常情况下,要求付款方与合同人以及实际发生交易方是一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打击不法活动(二)落实管理和处罚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借贷款行为取得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即使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中利息支出的规定,也不得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