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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綜合醫院臨床醫學研究中心(CathayGeneralHospitalCathayMedicalReasearchInstitute)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組織章程第一條:名稱國泰綜合醫院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以下簡稱本組)。第二條:宗旨為統籌國泰綜合醫院臨床醫學研究動物實驗管理與使用,並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日以農牧字第0990041068號令發布之「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辦法」訂定之,維護研究水準及實驗之準確性。第三條:任務審核醫院各研究人員所有動物實驗之科學應用計劃。審核院外人士使用本院動物室進行之教學及研究。提供醫院各研究人員有關動物實驗設計之科學應用諮詢服務。提供醫院各研究人員有關實驗動物飼養管理及設施改善建議。監督醫院各研究人員實驗動物之取得、飼養、管理及應用等行為。編列年度執行動物科學計劃之監督報告,並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執行「動物保護法」有關動物實驗所要求的任務。第四條:組織本組設置組員三至十五人,組員中應包括至少一名合格獸醫師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實驗動物管理訓練合格之專業人員。本組召集人綜理事務,由組員中推薦互選之,並指派執行秘書一人,協助處理相關業務。本組組員任期二年,由院長於各學術領域深入參與者中指定擔任之,期滿得以續聘。如於任期內有異動出缺,另覓人選候補。本組組員均為兼任無給職,如有外聘之委員出席會議時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及差旅費。第五條:會議本組每半年定期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以召集人為主席。會議之決議,應有全體組員過半數出席及出席組員三分之二同意。會議記錄公開並呈報院長核備。第六條:經費本組所需之經費,由院部負責籌措。第七條:本組各級成員名單經院長核准後公告生效。第八條:本章程經本會通過並經院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III組織成員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主任凌慶東博士國泰醫院院內研究計畫審查、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使用管理、動物實驗使用過敏免疫科主任林世昌醫師國泰醫院院內研究計畫審查汐止分院外科部主任陳紹寬醫師國泰醫院院內動物實驗計畫審查、不定期舉辦院內大型動物實驗手術,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召集人外科連恆輝醫師國泰醫院院內動物實驗計畫審查、定期舉辦院內各科住院醫師實習手術分子遺傳及生化研究室黃紀榕博士國泰醫院院內動物實驗計畫審查、動物實驗相關諮詢蛋白質體研究室鄭宇哲博士國泰醫院院內動物實驗計畫審查、動物實驗相關諮詢汐止分院院長簡志誠院長國泰醫院院內動物實驗計畫審查、動物實驗相關諮詢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張益豪動物管理員國泰醫院院內動物之管理與行政業務院外財團法人慈濟大學動物實驗中心主任王明升教授國泰醫院院內動物實驗計畫審查、動物實驗相關諮詢、動物實驗中心管理諮詢小組工作內容審核進行實驗動物之科學應用提供有關動物實驗設計之科學應用諮詢意見提供有關實驗動物飼養設施改善之建議監督實驗動物之取得、飼養、管理及應用等行為提供年度執行實驗動物科學應用之監督報告小組之共同職責視及評估動物管理及使用辦法執行的成效包含檢視硬體設施,評估方法及動物活動區審查提案中之動物使用申請成員應經常性地召開會議以執行上述職責,最低限度為每6個月至少開會一次。會議記錄及審議結果均需保存。成員需審閱動物管理方法及檢視動物設施及活動區域,每6個月至少一次。每次並要做成報告,並經由多數成員簽字,提交報告給國泰綜合醫院與政府相關單位另外依照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辦法」第三條第五項規定,提供年度執行實驗動物科學應用之監督報告,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