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各省交通厅新闻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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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治超方面)海南省国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首次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祭出“狠招”,一年内违规超载3次的,驾驶员将被吊销营运证。同时,新条例明确了遗洒、掉落货物造成后面车辆或行人损失的,前一辆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等。治超出“狠招”一年违规3次吊销营运证违法超载超限运输危害极大,是最为严重的公路“杀手”,也是公路运输管理中的“顽疾”。海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周文雄在6月29日上午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车辆违规超限超载运输,大大缩短路桥使用寿命,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条例有三个突破值得车主关注,首先是加大对违规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规定,对一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一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规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源头治理改装车辆最高可罚20万元第二个突破是对车辆的生产和销售实施监管,除了要查超限车辆,对改装车辆的处罚力度也大大增加。以前对于改装车辆的企业处罚仅为3万元以内,而此次处罚额度提高到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责任明确前车装载物掉落闯祸必须担责另一个突破是,条例规定了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过去一些货车在公路上遗洒货物,结果砸到后车造成事故一直找不到依据赔偿,新的条例明确了遗洒货物的前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等。不少驾车人也反映一些公路路面破损,过了很长时间也不见修复,在这方面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制作巡查记录,并采取措施修复。(7月5日)海南设10个治超点四部门连环执法防"人情车"作为公路“杀手”和管理“顽疾”,超限超载令海南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头疼。随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南将组织成立由4个部门组成的省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设立10个固定治超点,加大巡查力度,严格切实“治超”。超限超载3年造成海南公路和桥梁损失3亿多元据海南省交警总队统计,自2006年至2010年,全省因违法装载及超限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约90起,死亡40余人,近20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60余万元。从2007年至2010年,超限超载运输对海南公路和桥梁造成的损失达3亿多元,平均每年损失1亿多元。遭损坏的120余座危桥里,现已拆除改造了40余座,每座花费高达200万元左右。而西线高速公路昌江段、海榆西线、国道东干线等多条线路的路面损坏也十分严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周文雄介绍,对于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海南交通公路管理部门也下了很大的功夫,对各个路段进行设点执法,可是超载车辆常跟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管理存在不少难度。海南成立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设10个“治超”点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海南将对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采取多项治理措施。首先,在海南省治超办的工作平台上,按照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原则,成立由路政、交警、运政、工商等执法人员组织的海南省联合治超执法大队,开展全省治超工作。其次,严格落实对违章车辆的处理程序,实施公路、交警、工商、运营等部门依法连环处理之后才放行违法车辆,杜绝和打击超限超载“人情车”。同时,海南要求各市县治超办加强超限超载货物运输源头监管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对超限超载运输货物重点源头进行监管。周文雄透露,海南将设立10个固定治超点,澄迈县老城、三林,儋州东城镇,海口三江镇,万宁等5个治超点已经投入使用,其中,三亚、昌江、定安、海口狮子岭4个治超点正在建设中,海口另一个治超点还在选址中。周文雄说,海南将争取2011年年内出台实施《海南省治超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海南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货物源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快治超法规建设,尽快建立治超长效机制。(7月5日)陕西省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6月1日,在交通运输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冯西宁介绍了对《条例》落实的相关情况。《条例》颁布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讨论,并从干部培训、推进治超网络化建设、路域环境整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制定贯彻实施方案;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宣传《条例》的内容和精神;按照新要求调整更换与《条例》不一致的法律文书,确保7月1日开始执行;集中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冯西宁表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全方位、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知识竞赛和巡回宣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