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章程范本.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6KB 金币:14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投资公司章程范本.doc

投资公司章程范本.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4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投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此投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英文名称:。英文缩写:。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中国。住所:。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5亿元。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协调、稽核和管理。第九条本投资公司章程范本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第十条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开拓信托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第十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公司变更业务范围,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三条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非法干预。第三章注册资本第一节出资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5亿元,其中外汇16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第十五条公司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比例**有限公司折价入股55,497.76万元98.14%**投资公司现金1,052.24万元1.86%第十六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签署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七条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采取一户一证制,即每位股东只持有一张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十八条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同意,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节出资转让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互相转让出资或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二十条受让出资的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应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入股的条件。第二十一条公司调整股权结构、转让出资时,应当事先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第二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二十三条股东以其所持股权出资,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再向公司及其有关部门登记。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为依法向公司缴纳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公司股东应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入股的条件。第二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二十六条公司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充分证据。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二)按其所占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对公司的出资;(四)获得、查阅、复印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司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