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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ofNUMPAGES3新華柏紙品(東莞)有限公司質量體系三階文件(WI)檔案名稱考勤工作指示文件管理印章文件編號NWP-WI-HR-HTW10B/4生效日期2008-06-06實施1.1.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強考勤的管理,規範全體人員的出勤,確保工作的正常運作。2.2.適用範圍:公司所有員工均需遵照執行。3.3.參考文件:請假管理工作指示NWP-WI-HR-HTW084.4.職責:各位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出勤時間準時上下班並遵守考勤管理規定。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監管本部門/工段/班組的人員的出勤紀律。部門文員:負責本部門出勤的記錄和監管。行政部:負責人員出勤的檢查與監管。財務部:負責人員出勤的檢查、監管與工資的核算。5.5.考勤管理規定:5.1工作時間:5.1.1長白班:8:00~17:305.1.2.分兩班員工上班:白班:8:00-11:4513:00-17:15晚班:17:00-23:0023:40-次日1:405.2.旺季兩班員工上班白班:8:00-20:00晚班20:00至次日8:00點。5.3旺季兩班員工轉班規定5.3.1白班與夜班每兩周轉班一次,轉班時間爲:第二周的周日。5.3.2白班轉夜班:8:00~12:00,20:00~次日8:005.3.3夜班轉白班:12:00~20:00,次日8:00~次日20:005.3.4特殊崗位工作時間另行規定。5.4考勤管理規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准:日期:新華柏紙品(東莞)有限公司質量體系三階文件(WI)檔案名稱考勤工作指示文件管理印章文件編號NWP-WI-HR-HTW10B/4生效日期2008-06-06實施5.4.1.本公司經理以下人員上下班均須打卡進行考勤,若因特殊情況(如打卡機出現故障、業務員因業務需要在外未返廠等)未能及時考勤者,需在返廠後第二天之前經部門管理人員確認簽名後生效。5.4.2.員工有忘打卡、漏打卡,刷卡機有異常時,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其原因,填寫《簽卡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後交行政部,行政部辦理簽卡。辦理白班上班簽卡時間爲當天下午,下班及晚班簽卡在次日10點前,否則罰款10元/次。員工一個月累計簽卡超過二次以上者,每次簽卡罰款20元,行政部公布超過二次簽卡人員名單,下個月此員工在簽卡,每次罰款20元。5.4.3.每天上班,由各部門文員抽查各部門人員前一天的考勤,確認其出勤時間,包括員工的加班時間,並對考勤系統認真核對,確保準確無誤。當有異常時,應與行政部文員確認清楚,不准拖延,各部門文員在確認考核時不準弄虛作假。否則記小過一次,嚴重者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5.4.4.各部門員工出勤有遲到、早退或曠工者,部門文員填寫內部聯絡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交行政部處理。5.4.5.請假時間在半天以內的,需填寫《外出放行條》,如請假超過半天(含半天)的,需填寫《請假卡》。5.4.6.嚴格遵守排隊考勤紀律。5.4.7.嚴禁打連卡,上下班時間必須間隔10分鐘以上。5.4.8上班打卡後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生活區(如:不能上班時先打卡後就餐或打卡後回宿舍休息等)。5.4.9.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員工加班以部門安排加班時間爲依據,打卡時間爲標準,如加班時間不滿30分鐘不計加班小時;不滿60分鐘計0.5小時加班,加班考勤與正常上班一致,所有加班人員必須接受行政部的監督。若發現有消極應付、消磨時間或未達到加班目的之情況,其加班時間予以取消並作相應的處罰;如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延時工作的不作加班處理。5.4.10.各部門員工加班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後交行政部匯總。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准:日期:新華柏紙品(東莞)有限公司質量體系三階文件(WI)檔案名稱考勤工作指示文件管理印章文件編號NWP-WI-HR-HTW10B/4生效日期2008-06-06實施5.4.11.月薪人員一般不計加班時間,其工作應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下加班除外。5.5違規處罰:序號違反事項處罰措施備注1胡亂打卡罰款5元/次2不排隊打卡罰款10元/次3上班時間早退/遲到10分鐘以內罰款5元/次4上班時間遲到/遲到11-30分鐘者罰款15元/次5上班時間遲到/遲到31-60分鐘者罰款30元/次6上班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者,且未提供合理解釋交部門主管審批。罰款50元,並按曠工論處。4小時(含)以內按曠工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含)以內按曠工1天計;凡曠工者,須扣除其3倍的缺勤工資。7因個人原因漏打卡者罰款10元/次並補簽卡8打連卡者罰款20元/次9上班時間未經允許擅自進入生活區罰款50元/次10代別人打卡者罰款100元/次二者同罰,第二次辭退處理11保安未按規定嚴格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