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没收到货款也未开出发票当月能否缴税.doc
上传人:书生****66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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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到货款也未开出发票当月能否缴税某公司咨询,该公司是以一个月为纳税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今年8月份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了一批货物,货物已移送给购货方,当月该公司已参照同类商品市价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因购货方未付款而尚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笔销售收入9月15日前应申报缴纳增值税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该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该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因此,对于该公司采取直接收方式结算货款的该项销售业务,尽管货物已移送给购货方且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是该公司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此时并未发生法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该笔销售收入在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之前,无需缴纳增值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