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PAGE\*MERGEFORMAT6申請美國學生簽證(F-1簽證)說明資料來源:美國在台協會HYPERLINK"http://www.ait.org.tw/zh/visa/niv/"非移民簽證服務網頁基本說明凡是想要到美國修讀每週超過十八小時以上課程的人,都需要申請(F-1)學生簽證。某些夏令營和英語課程所提供的每週課堂時數低於十八小時,這種情況下的申請人可以使用觀光(B-2)簽證。所有申請學生簽證的申請人,包括曾經持有學生簽證而要再次申請的人,都必需透過HYPERLINK"http://www.ait.org.tw/zh/visa/niv/default.asp"\l"HowToApply"預約親自前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申請人必需提出一份由美國學校簽發的入學許可I-20表格。申請人也必需能證明有足夠的經濟來源以支付在美國的學業支出。請注意,F或M簽證只能在I-20上所列的學校指定報到日(開學日)前120天內核發。所有領取F,M或J學生或交換訪客簽證的人請注意,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相關規定言明F,M或J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只能在I-20表格(申請F或M簽證用)或DS-2019表格(申請J簽證用)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或生效日之前30天(含)內才會被准許入境美國。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國時,請慎重顧慮該日期。申請時請攜帶以下文件到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有效的護照(持照人需在護照上親自簽名)一份用英文填妥的申請表格HYPERLINK"http://www.ait.org.tw/zh/visa/niv/default.asp"\l"application"DS-156,並貼上一張照片。表格上需註明台灣聯絡電話。本地地址可同時用英文及中文填寫以利確認,但中文地址可選擇不寫。照片必需是5公分見方,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2.5至3.5公分之間,白色或灰白色背景的彩色照。年齡十六到未滿四十六歲之間的男性申請人必需另外繳交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補充說明HYPERLINK"http://www.ait.org.tw/zh/visa/niv/default.asp"\l"application"DS-157。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人聯絡資料及工作履歷表HYPERLINK"http://www.ait.org.tw/zh/visa/niv/default.asp"\l"application"DS-158。簽證手續費台幣$4,200元,本費用恕不退還。請預先至各地郵局劃撥入帳號:19189005,戶名: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請每一個申請人繳交一張收據正本。該收據一年有效。一份由美國學校簽發的入學許可I-20表格。申請人應該在第一頁下方簽名。持有2004年9月1日當天或之後由美國學校核發的入學許可I-20表格的F,M簽證申請人在申請簽證前必需繳交SEVISI-901費用。您必須將您的SEVIS繳費收據交給領事官員以證明您已經繳了這項費用。若您已經繳交SEVIS費用但決定就讀另一所學校,您必須先將您繳的費用由之前的SEVIS號碼轉到新的號碼才能來申請簽證。(HYPERLINK"http://www.ice.gov/sevis/i901/faq7.htm"\t"_blank"詳細說明請按這裏)所有眷屬簽證(F-2,M-2)申請人都不必繳交SEVIS費用。有關如何繳交SEVIS費用的詳細說明請HYPERLINK"http://www.ice.gov/graphics/sevis/index.htm"\t"_blank"按這裏。英文財力證明,證明足以支付在美第一年學費及生活費。曾經持有舊護照的申請人,請一併提出。如因遺失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提出舊護照的人,可提出一份歷年的入出境記錄,請向本地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地址是:台北市廣州街15號,電話:02-2388-9393。最近所就讀學校的所有成績單。(重新申請簽證的續讀生必須攜帶在美國所有課程成績單。)全戶戶籍謄本。若您曾經更改姓名,請在DS-156申請表上註明您之前的姓名。如果求學的費用是由他人資助,則申請人應該提供文件說明其與資助者的關係。申請學生簽證必須要證明其在原居住地有足夠的約束力,能迫使他在美國學業完成後會回到自己的國家。在面談當時只要將護照,申請表格,及I-20遞交給面談官員。有需要的話,官員會要求其他文件。查詢有關學生簽證的進一步資料,HYPERLINK"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visitors_types_students.html"\t"_blank"按這裏。(英文相關資訊,國務院領務局網站)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