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面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金计算培训讲义学习教案.pptx
上传人:王子****青蛙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PPTX 页数:90 大小:1.3M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最全面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金计算培训讲义学习教案.pptx

最全面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金计算培训讲义学习教案.ppt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80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会计学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水平高低联系不够紧密,不能充分形成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因此部分被保险人在缴费年限满15年后,即选择停止(tíngzhǐ)缴费或低基数缴费,影响了基金的应收尽收,影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2005年末(niánmò),国务院在国发26号文件实施8年的基础上,总结了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试点经验,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下简称国发38号文件)。国发38号文件确定(quèdìng)了基本养老保险要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提出了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快提高统筹层次;发展企业年金;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等十项工作任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bànfǎ),使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紧密挂钩,形成多缴费多受益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发38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和任务,原2号令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个人账户规模、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等主要内容(nèiróng),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同时,1998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职责、参保单位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处理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原2号令的有关内容(nèiróng)已经被新规定所替代或已与制度的发展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调整。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和探索,我市在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逐步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也需要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提高相关政策的立法层次。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根据国家提出的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我市有必要出台新的政府规章,替代(tìdài)2号令。2006年,市政府将2号令的修订工作列入了我市的立法工作项目。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在广泛调研、反复分析测算、充分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送审稿)》,并多次征求了有关专家、主管部门、部分(bùfen)局(总公司)和中央企业的意见,征求了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和18个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的意见,听取和采纳了相关建议。12月4日,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183号,以下简称183号令)正式发布,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183号令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市政府的授权,按照国家确定的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市劳动保障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yǒuguān)问题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养发[2007]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件),对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和新老计发办法的过渡期、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统一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的过渡期以及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根据国发38号文件精神,183号令对2号令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标题由《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guīdìng)》修改为《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guīdìng)》,分为总则、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三十七条。基本保留了2号令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对部分条款顺序进行了调整,保留、合并和修改了二十九条,新增五条,删除二十二条。183号令与2号令相比,183号令的内容更加简洁,便于理解、易于操作。为进一步细化有关政策、便于基层单位操作,配套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以下简称29号文件)和《关于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过程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对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qǐyè)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险发[1998]69号)以及此后陆续出台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整合、调整,分别针对适用范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转制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一)183号令调整、修改的主要内容与2号令对照,183号令针对适用范围、缴费下限、个人账户规模、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基本养老(yǎnglǎo)金计发办法等项主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