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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清单备注(核心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计量单位计价单位产品)计算服务1CPU(x86平1350个元/月台云主机服务)2计算服务1GB内存850GB元/月3普通存储1GB25691GB元/月4高性能存储1GB1261GB元/月x86物理服务器配置:4路20核2.50Ghz,256G5内存,2块600GSAS硬19台元/月盘,2个HBA卡,2个万兆端口x86物理服务器租用服6务-内存76个元/月-32GB内存x86物理服务器租用服7119个元/月务-硬盘配置3-4TBSATAx86物理服务器租用服8务-硬盘17个元/月配置1-480GBSSD9互联网带宽1Mbps50Mbps元/月10SSLVPN接入1个元/月11互联网地址5个元/月二、项目背景或简况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政安中心)承担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控和安全预警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文件要求,保障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网络和系统的安全、高效和可靠运行,北京市从2005年开始,依托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监测预警系统),开展了对政务信息网络和系统的安全监测工作,监测覆盖范围包括市级政务云、市政务外网、市重要政务网站、重要信息系统和市级重要政务用户互联网接入点。全市共部署数十个监测节点,200余台套安全监测设备,能够对监测范围内的各类网络攻击、蠕虫病毒传播、挖矿木马等异常通讯行为,以及网站服务中断、异常页面变更、挂马等信息安全问题进行实时监测、分析与处置。每日回传数据及数据存储增量为TB级,工作时段每秒处理数据上万条。确保信息安全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知晓,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酿成重大的安全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是我市信息安全重大基础设施,该系统的上线运行,显著提高我市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隐患威胁的发现与处置能力,是我市信息安全保障从被动防御阶段逐步过渡到主动防御阶段的重要标志。监测预警系统不仅为我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问题的发现与处置提供了有力支撑,还为国内其他省市区和行业安全监测平台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示范。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经信委函〔2016〕4号)、《关于全面推进市级政务云应用有关工作的请示》(京经信委文〔2015〕97号)、北京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提出《关于利用政务云推进我市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的建议》等文件要求,监测预警系统的核心设备与算力已全部上云,目前,部署在政务云平台上。2024年政安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继续采购云资源租赁服务。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拟为政安中心所拥有的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提供云上承载服务,并保证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30天的稳定运行,且满足项目要求。本项目金额121.72万元。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第一,投标人应承诺监测预警系统部署在政务云上,并满足政务云安全保障要求和基础安全保障服务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政务外网备案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证明其在投标时已具备互联网与政务外网接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机房、链路、接口等资源,并具备10.154.X.X与172.24.X.X政务外网监测专用地址段整体迁移的能力和IP地址资源)且随时可以提供服务,应了解政务外网基本结构和接入要求。若事后证明中标人无法达到要求,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责任。第二,投标人须书面承诺确保原监测预警系统延续使用,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可平滑过渡使用,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拟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在投标时已达到服务指标要求且随时可以提供服务。若事后证明中标人无法达到要求。(以上服务指标项,需提供系统真实配置界面的截图用以证明保证资源的充足性,并具备冗余条件。)第三,投标人须明确拟为监测预警系统(资源列表详见附件)提供的云租用服务是否涉及云平台迁移。若涉及云平台迁移,投标人须承诺提供迁云服务,并承诺其所提供的迁云服务包含在云租用服务中,且在投标时提供云平台迁移服务方案。(迁移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迁移资源梳理、技术、资源分配、实施、第三方因素及措施、回退、应急处置等内容,方案应对迁移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和测试,同时要有完备的备份方案,在迁移前对信息系统的配置、数据、文件等重要资料进行备份,避免因迁移过程中的数据丢失造成业务、经济和社会形象等各方面的损失。因迁移产生的监测预警系统服务中断时间不得大于6小时,且中断时间段由采购人根据系统实际运行情况选定。)若不涉及云平台迁移,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不涉及云平台迁移的说明。(说明须包含但不限于:不需要迁移但仍能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