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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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1篇)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餐饮经营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餐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积极应对、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并最大限度地减少餐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杨凌示范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1.3.1本预案所指食品安全事故系餐饮服务环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1.3.2本预案适用于在杨凌示范区行政区范围内餐饮服务环节(含学校和单位食堂、农家乐、农村自办酒席等,但不含食品摊贩)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损害的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3.3凡在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即启动本预案。1.4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1.4.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1.4.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4)省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1.4.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1.4.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1.5工作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在示范区统一领导下,全局统一组织,科室既分工负责又联合行动;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食品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并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立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局长副组长:副局长成员:各科(室)、所、队负责人。2.2应急工作机构主要职责组织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局内资源进行总体协调和保障;负责向示范区管委会和省局报告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及采取相关措施的处理情况的重要信息;控制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检查,应急监督检验,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落实示范区管委会和省局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要求;掌握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形势,针对隐患制定有效对策。根据事故处置需要,下设信息发布、组织指挥、现场处置、物资供应、检测协作等5个工作组:2.3工作组职责2.3.1信息发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其职责是:汇总信息,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局报告有关情况,准确下达领导小组决定;发布应急预案启动信息;把握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协调、沟通新闻媒体,综合发布食品安全信息。2.3.2组织指挥组:由食品安全科牵头负责。其职责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贯彻落实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指挥、协调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督办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检查、督促局各科、所、队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2.3.3现场处置组:由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牵头负责。其职责是:深入事故发生现场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