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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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奖励资金使用方案为规范高效使用好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奖励资金,进一步推进我县生猪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24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725号)和省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建〔2010〕4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使用原则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我县生猪生产,对于已享受过国家扶持政策项目资金的规模化养猪场,原则上不再奖励。本着“政策引导、扶优扶新、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原则,主要使用内容为:良种二元母猪引进、猪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规模养猪场奖补、育肥猪保险费补助、养猪新技术推广应用和防疫服务信息等。二、资金安排2012年中央财政奖励我县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资金167万。计划用于:(一)畜牧技术推广(110万元)1.良种二元母猪引进(60万元)(1)建设目标:年引进二元母猪2000头。(2)建设规模:继续扩大我县生产规模,加大生猪品种改良力度,年内在xxx县畜牧兽医局的指导下,从国家级、省级种猪场引进良种二元母猪2000头,每头二元母猪奖补300元,投入资金60万元,可年新增产优质三元杂交商品猪35000头以上,进一步提高xxx县生猪养殖规模和畜产品市场竞争力。2.粪污无害化处理—发酵床养猪技术(50万元)(1)建设目标:扶持使用发酵床养猪技术且发酵床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中等以上规模养猪场。(2)建设总规模:全县新建发酵床面积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资金100元,需投入补贴资金50万元。(3)发酵床建设技术标准与督管:由xxx县畜牧兽医局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建设督管等;会同县财政局检查验收、认可。(二)规模养猪场奖补(20万元)规模养猪场,其奖补按下列条件执行:1.存栏能繁母猪超过120头、年出栏育肥猪2000头以上,奖补2万元。2.存栏能繁母猪超过300头,年出栏育肥猪5000头以上,奖补3万元。(三)育肥猪保险费补助(20万元)能繁母猪存栏3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2012年符合参保条件的育肥猪全部参加保险,农户承担保费部分每头给予5元补助,补助资金从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奖励资金中拨款20万元。(四)生猪养殖技术推广、防疫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生产统计工作(17万元)重点用于生猪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生猪重大疫病防疫技术服务,生产统计监测、疫情预警、生猪生产技术推广及工作经费补助。三、资金运作奖励资金在运作上按照公开公正原则,采取申报、审核、审批、验收、发放、总结等程序。1.2012年10月30日前,在xxx县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对照“xxx县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向xxx县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奖励资金使用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2.2012年12月30日前,xxx县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奖励资金使用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如该养猪场规模、标准化程度、生猪品种、生猪免疫和检疫开展情况以及项目工作已开展和使用情况等。然后组织人员实地考察、综合评比列入建设计划,报xxx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领导小组审批。3.2013年1月10日前,财政、畜牧等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4.2013年2月20日前,对检查验收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场(户)拨付项目建设补贴资金。四、保障措施1.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委、畜牧、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畜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2.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好,各项工作落实好。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拨付、监管、检查、验收等工作;畜牧部门配合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使用方案、做好项目监管与组织验收;监察部门负责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的审计。3.责任追究:xxx县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切块奖励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采取张榜公布、网上公示等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实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操作,截留、套取、挪用资金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对骗取、挤占、滞留、挪用奖励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补贴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充分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作用,推动我县生猪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