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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州湖环湖道路工程清单编制说明项目编号:20110519一、工程概况:和州湖环湖道路工程,位于和县县政府办公大楼东侧,该工程为新建沥青砼道路;路面宽为5米;本次招标道路总长为4235.973米(即:K0+000~K1+110.071和K0+000~K3+125.902共两段)。二、工程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宁波市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院设计的2011年7月的《和州湖环湖车行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06-2005;本工程清单编制说明相关内容。四、清单说明:1.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每个细目已包括涉及与该细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以及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对照阅读。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单价均应包括完成相应该项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人工、设备、材料和其他伴随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3.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细目的价格,凡技术规范和图纸中注明的工程内容,如在清单中未列项的,均应视为包含在其它相关项目中。4.清单描述不明确的,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图集为准;清单与图纸技术标准不一致的,以较优的技术标准为准。5.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已包括了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五、其它说明(特别提醒各投标人):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该项目的主要特征,其余未描述的特征见图纸,如项目特征、工程内容等的描述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为准,未特别说明的工程内容均按相应规范执行。2.请各投标人认真踏勘现场施工环境条件,在报价时考虑。3.规费和税金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取。4.本工程区域内的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各暂按50万元计入本工程范围内,实际施工时这两部分招标人有权安排别的施工队伍施工(不计总包服务费)或重新招标;考虑到本工程范围内桥、箱涵无设计详图及设计变更等暂定100万元;以上合计200万元计入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清单的招标人部分,不计取任何费用和税金。5.购置土方部分的土源费及余方弃置地点堆放场地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体现在投标报价中。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图纸设计不明部分):(1)挖淤泥工程量暂定如下:K0+000-K1+110.071段为1000M3,K0+000-K3+125.902段为3000M3;(2)预留直径600钢筋砼过路管道,暂定每道按7米,合计98米,未计端墙;(3)沿沟、塘段块石回填工程量暂定如下:K0+000-K1+110.071段为2400M3,K0+000-K3+125.902段为5000M3;(4)沿河、湖段块石回填工程量暂定如下:K0+000-K1+110.071段为3600M3,K0+000-K3+125.902段为7000M3;(5)沿河、湖段块石护砌工程量暂定如下:K0+000-K1+110.071段为320M2,K0+000-K3+125.902段为4200M2;(6)圆管涵两端挡土墙无详图,现暂按一字式浆砌块石挡墙计入,工程量暂定如下:K0+000-K1+110.071段为24M3,K0+000-K3+125.902段为96M3;(7)雨水收水口与检查井及过路检查井间的连接管,均暂按砼满包计入,实际施工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8)道路与停车坪连接处的花岗岩侧石,工程量暂定如下:K0+000-K1+110.071段为200M,K0+000-K3+125.902段为1000M。(9)出水口无详图,暂按一字式计入,检查井圈,因不在车行道中,未计加固处理;(10)给水管道、弱电管道未列入本次招标范围。(11)措施项目清单(二)中部分暂定量如下(实际施工时按实调整)=1\*GB3①施工排水、降水10000M3;=2\*GB3②筑土围堰2000M3;=3\*GB3③现场施工围栏300M;=4\*GB3④施工便道为级配碎石20CM厚,50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