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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吸气性能测试方法编制说明(送审稿)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19年5月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吸气性能测试方法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的要求,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现为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修订国家标准《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吸气性能测试方法》,项目计划编号为20173510-T-610,计划完成年限为2019年。1.2产品及方法简介吸气剂是指能有效地吸着某些(种)气体分子的制剂或装置的通称,用来获得或维持真空以及纯化气体等。吸气剂有粉状、碟状、带状、管状、环状、杯状等多种形式。吸气剂大量应用于真空电子器件中,为器件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稳定了器件的特性参量,对器件的性能及使用寿命有重要的影响:(1)短时间内提高真空器件的真空度,在器件的排气封离后和老炼过程中消除残余的和重新释放的气体,有利于缩短排气时间;(2)在器件的储存和工作期间维持一定的真空度;(3)吸收器件在启动和反常工作时的突发性放气,有效地保护阴极等敏感元件。吸气剂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蒸散型吸气剂,另一类是非蒸散型吸气剂,还有一类是复合型吸气剂。第三种吸气剂装有蒸散型和非蒸散型两类吸气材料。吸气剂技术对于获得良好的管内真空气氛,具有经济、简便、有效、持久等特点,它对于研制和生产长寿命、高可靠、优性能的电真空器件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广泛应用于电真空器件,如收讯放大管,功率发射管,显像管、示波管、摄象管、行波管、日光灯和高压放电灯等,而且还应用于光电阴极的制造,原子能反应堆,可控核聚变装置,气体激光器,稀有气体的净化,高真空获得等领域。非蒸散型吸气剂是用蒸发温度很高的吸气材料制成的。这种吸气剂不需要蒸散,但必须经过激活,才具有吸气性能。激活是将吸气剂经过适当的加热处理,使之具有很强的吸气能力。在激活过程中,吸气剂所放出的气体或由真空泵抽去,或由蒸散型吸气剂吸走。经过激活处理的非蒸散型吸气剂,即可在工作温度下大量吸气了。非蒸散型吸气剂以对气体的表面吸附和气体向吸气剂内部的扩散的形式来吸收管内气体。常用的非蒸散型吸气材料有:钛、锆、钽、钍等,其中以锆为主体的吸气剂应用的最多。如锆铝16吸气剂,锆石墨吸气剂、锆镍吸气剂、锆铁钒吸气剂等。近年来,通过不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自主开发创新,国内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产业和技术都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每年全国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行业的产值以15%以上的速度递增。本标准规定了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吸气性能测试方法,适用于真空器件用锆铝合金粉、吸气用锆铝合金环件和片件、吸气用锆铝合金复合带材、释汞吸气用复合带材、室温吸气用锆石墨材料和制品等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的吸气速率和吸气量的测定。为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检验、应用和市场贸易等提供必要的吸气性能测试技术依据。1.3标准修订的必要性近年来,新型高性能吸气剂的开发和应用取得很大的进步。现代真空控制和测量技术不断发展,超高/极高真空的测量技术与仪器设备日趋成熟,原标准制定于1980年代末,已不能适应各种高性能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吸气性能的测量,相关试验设备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标准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规范上都不再适应现代化生产测试要求,不能起到有效检验产品质量、指导企业生产和规范市场的作用。基于实际生产和应用需要,我单位提出对该标准进行修订,以更好地满足非蒸散型吸气材料及制品行业发展的需求。2承担单位情况和主要工作过程2.1起草单位情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有关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研总院)完成公司制改制。有研总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有研集团,已于2017年12月28日取得营业执照。有研集团以研发类全部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工研院),已于2018年1月11日取得营业执照。原有研总院研发类、生产类业务由有研工研院承继。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创建于1952年11月,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和国家首批百家创新型企业。在半导体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稀土材料、生物冶金、材料制备加工、分析测试等领域拥有12个国家级研究中心和实验室,目前承担了一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