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关于印发《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统一技术平台要求》的通知(国烟办[2005]238号)行业各直属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统一技术平台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统一技术平台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统一技术平台要求为规范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省级局(工业公司)、工商企业信息化建设,保证行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的实施应用,逐步实现“系统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制定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统一技术平台要求。第一条基本原则和实现目标行业信息化统一技术平台要求从目前应用于行业各级层面的技术平台现状出发,按照采用当前信息主流技术、符合信息技术发展方向、有利于行业信息系统应用集成整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最终达到行业信息标准统一规范、网络互联互通、业务系统整合优化、信息资源集成共享的目标。第二条涵盖的技术范围行业信息化建设统一技术平台涵盖的技术范围包括信息分类编码体系、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数据中心及数据交换标准体系、应用开发集成、运营管控考核等方面。第三条信息分类编码体系要求行业各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必须优先采用烟草行业信息分类编码标准或上级单位的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如果没有行业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应采用适用的国家标准,若无适用标准,可制定企业标准。烟草行业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一经发布,各单位必须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删除或插入代码。各系统之间进行信息交换时,一律要转换成行业或国家信息分类编码。国家局将对行业信息分类编码的编制、申报、审核、发布、交换、维护、订阅和下载更新进行统一管理。为使信息分类编码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级信息系统的需要,在系统内部,在不影响行业信息分类编码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截取或延拓使用行业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第四条信息采集指标体系要求行业信息系统的所有指标在遵循国家相关部门的指标定义、解释和规定的前提下,应按照行业对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执行。信息系统建设和交付使用前,数据采集部门必须向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指标的详细说明,包括采集范围、口径及计算方法等。国家局需要的指标数据应利用已建立的行业统一的数据采集渠道进行采集,在“烟草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和“烟草行业公文远程传输系统”建设建中立起来的行491业统一数据传输通道中传输。指标体系中,凡是本单位有关部门已经提出采集指标的,原则上不得重复采集;如果相同的指标标准不同,可通过技术或管理手段给予规范,做到数出一门,提高数据的利用率。系统交付使用后,对系统指标标准调整时,须商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第五条网络通信体系技术要求烟草行业计算机网络(简称行业内联网)的建设须符合《烟草行业计算机网络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行业内联网的骨干网络由国家局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行业内联网地址(IP)、域名和骨干网路由协议由国家局统一规划、分配。各省级公司应按规范要求负责本单位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简称省域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保证与骨干网络互联互通。行业内联网是行业各类信息系统的传输信道,涉及行业重要信息,应采取加密传输方式。对于行业内联网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后,通过拨号或互联网(Internet)进行传输。第六条信息安全体系技术要求行业内联网和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须符合《烟草行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与管理规范》的要求。各单位按规范要求统一规划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系统建设,重点做好数据备份、数据恢复、网络防病毒、Inter出口的统一要求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必要的应急响应机制。第七条安全认证体系技术要求烟草行业数字认证中心(CA)认证体系由国家局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际通用标准统一规划建设,各单位的CA认证系统须纳人行业统一的CA认证体系,实现互信互认。第八条行业数据中心技术要求行业数据中心建设应以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收集的行业数据为基础,统筹考虑其他各应用系统进行搭建。行业数据中心以信息集成为目标,采用数据仓库技术和Web服务技术进行搭建。数据交换平台建立在Web服务技术构架之上,交换的数据格式和数据本身采用可扩展标记语言(XML)进行描述。国家局将逐步制定实施烟草行业统一的XML应用标准,行业内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须按统一标准实现数据交换。第九条行业数据交换标准体系要求通过行业内联网进行交换的数据必须是具有确定含义、具备一定结构特征的标准信息。逐步统一规范业务流程制定标准信息格式(数据元定义、数据结构定义、代码表定义等),由数据交换服务器自动识别和交换。现有应用系统中凡是信息格式不一致的,均须用标准转换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