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防火巡查记录本2012年9月防火巡查要求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根据单位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隔两个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三、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四、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整好用;、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五、防火巡查人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宅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六、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记录年月日内容巡查情况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情况巡查人员签名主管人员签名备注:注:1.情况正常打“√”,存在问题打“╳”,并在备注栏中写明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无法及时处置的要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