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闻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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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聞稿】發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自98學年度高一逐年實施日期:97.2.5(一)發稿單位:中教司承辦人:徐振邦聯絡電話:77367780E-mail:hcp0309@mail.moe.gov.tw教育部於97年1月24日發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預定自98學年度高中一年級起逐年實施。本次高中課程修訂特色為「實施延後分流」、「實施課程分版」、「橫向統整落實學生主體」、「保障非升學選修科目」、「減少必修科目」、「強化學校專業自主」及「強化選修激勵學校發展特色」。為使高中新課程順利推動,教育部已啟動課程修編用考的溝通機制,以強化課程修訂、教科用書編審、課程運用、考試之連貫整合,積極研擬配合新課程修訂之師資職前培育及教師在職進修相關課程,並設置高中課程推動工作諮詢小組健全各項配套措施。教育部表示,民國93年所發布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已自95學年度起逐年實施,惟93年4月舉行的「全國高中教育發展會議」達成「立即啟動理想的新課程修訂機制,並建議自98學年度開始實施」的共識。教育部隨即進行另一波課程修訂工作,以呼應前述「全國高中教育發展會議」之決議與社會各界期待。在徵詢專家學者及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並分析國際趨勢與相關文獻後,96年3月12日「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第14次會議決議原則通過修訂「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科目及學分數表」,高中新課程23科課程專案小組隨即展開正式修訂工作,23科課程專案小組計召開148次專案小組會議,各科均至少召開北、中、南三區各1場之專家學者焦點座談會,且均至少辦理北、中、南三區各1場之公聽會廣泛收集高中教師、家長、學生與企業界意見,亦均設置網站收集與公布各界意見,力求全面、多元凝聚社會各界對23科課程綱要修訂之共識。為提升各科課程綱要的品質,由教育部遴聘各科學者專家與學科中心教師代表組成23科課程綱要審查小組。23科課程綱要審查小組均先參酌高中課程綱要橫向統整小組與縱向檢核小組統整檢核之資料,再就各科課程綱要草案進行書面審查,而後再與專案小組召開聯席會議或以書面研議,以形成各科課程綱要草案之共識,並經96年10月15日、11月2日「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次課程修訂之主要特色如下:一、實施延後分流:為實現高中通識教育及全人教育的目標,提升國民整體的科學知能、強化試探的功能,呼應大學延後分化、不分系招生與強調通識教育的趨勢,加強未來高中生具有終身學習的能力,並具有人文、社會與科技知能平衡的素養,乃採取「延後分流」之規劃,強化「高一統整、高二試探、高三分化」的理念,規劃「高一高二不分化、高三才分組」,課程設計為必修社會領域為24學分、自然領域為16學分,與95課綱相比,社會領域不變,自然領域增加4學分。二、實施課程分版:因應高中生數量遽增,高中生占高中職學生總數的比例由31.92%遽升到55.91%,學生間個別差異亦逐漸加大,為因材施教、促進適性發展,宜提供不同程度課程,以符應學生需求。課程分版不僅可因材施教,更已獲各界多數支持。配合本次課程修訂,數學、英文、基礎物理於高二開始實施課程分版,賦予各校可依據學生學科能力的速度快慢不同,提供不同難度與廣度的課程,除可兼顧學生個別差異與素質提升外,同時亦可增加學生試探的機會。三、橫向統整落實學生主體:為貫徹以學生為主體的理念,減輕師生負擔,乃進行兩次高中各領域(學科)跨領域統整研討會,並以統整分析結果作為研訂課程總綱與修訂各學科綱要的依據。另為強化橫向統整機制,於總綱實施要點中指出:普通高級中學各領域課程發展應建置領域內不同學科間、跨領域間相互檢視及對話之機制,落實領域內學科、領域間課程綱要內容之相互統整。四、減少必修科目學分數:呼應「全國高中教育發展會議」建議:「降低高中學分數及刪減必修科目」、學者專家發現、國際趨勢及學生期盼,必修科目必修學分數由140-142減少至138。五、保障非升學選修科目:此次課程修訂減少藝術領域、生活領域與全民國防教育各2學分,但於選修課程中保障12學分,對非升學科目不但未予忽略,反而更予以強化。六、強化學校專業自主:原列必修科目學分數減少者,另於選修中保障,係將開課決定權回歸學校,目的在發展課程特色,營造良性競爭環境,激勵非升學科目教師提升教學品質,增進學校師生認同,從而提高其選修學分數或選修開課科目。七、強化選修激勵學校發展特色: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校如何突顯特色,發展為優質學校以提升競爭力、強化就近入學的基礎,此次課程修訂經由減少必修科目,增加選修科目,激勵學校發展特色,發展優質學校,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紮根。教育部已啟動課程修編用考的溝通機制,以強化課程修訂、教科用書編審、課程運用、考試之連貫整合,並積極研擬配合新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