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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复工复产方案疫情复工复产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复工复产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疫情复工复产方案1一、指导思想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二、工作措施(一)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防控措施安全有效、员工健康安全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有序组织餐饮服务单位以“无接触”式外卖服务的形式进行复工。(二)针对有复工意愿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有序组织餐饮服务单位正常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在拟正常经营前2个工作日内,并已达到防疫标准的前提下,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县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县复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申请复工。(三)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实地核验审批符合条件的,由核查人员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准予经营。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日消毒措施、每日体检和日登记制度,并将登记后的相关情况留存以备监管部门检查。(四)餐饮服务单位审核通过复工后,只可提供“无接触”式外卖服务,严禁在店(经营场所)内用餐和人员聚集。并自行在店门外设立隔离取餐区域标识,经营期间,如发现防疫标准未达标,将立刻取消其餐饮服务单位的复工许可,立即关停。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局、相关科室要清醒正确认识当前疫情情况,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协同推进。各分局要抽调精干力量,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要按照县政府和县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复工指导、监管工作,细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制定切实有效的排查整治方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隐患及时根治、整治不留后患。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涉及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对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及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疫情复工复产方案2为保障餐饮服务行业单位(含企业、个体户、单位食堂等,以下简称餐饮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服务。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推动餐饮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南:一、适用范围本防范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允许对外营业的餐饮单位、在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执行本防范措施。二、做好复业准备(一)建立防控工作制度。餐饮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全面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掌握员工是否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情况。对14天内有湖北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督促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进入经营场所。(三)复岗人员培训。要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掌握应急措施。要提前了解当地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鱼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四)经营场所通风。开业前对经营场所每日进行通风。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淸洗消毒。无前后窗或前后门窗的厅室暂不使用。(五)场内保洁清理。要清理经营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坟圾,做到卫生无死角。(六)防控物资配备。要提前釆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确保使用的测温仪器准确可靠。(七)设置防控区域。要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三、实行分区分级管理各县(市、区)对照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工作措施。(一)餐饮经营单位(门店)1.防控级别高风脸地区的餐饮经营単位(门店)。可提供外卖服务和无接触自取服务,停止其它形式的.餐饮经营服务活动,(1)外卖配送员个人健康管理按照餐饮业从业人员管理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