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条款汇编30.doc
上传人:是来****文章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DOC 页数:310 大小:6.3M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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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94Ⅹ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管道运输保险附加险条款总则被保险人在投保油气管道运输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方可选择投保下列附加险,并须另行缴纳附加险保险费。当主险保险责任终止时,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也同时终止。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时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一、油气管道运输保险扩展油气盗抢保险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有明显外来痕迹的盗窃、抢劫导致的油气损失。二、油气管道运输保险扩展污染责任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在本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因过失造成油、气管道及其沿线的附属设备发生意外事故而发生油、气渗漏污染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本保险期间内,由该第三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因盗窃、抢劫行为产生的污染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也负责赔偿。因保险事故发生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律师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限额保险人对上述各款的赔偿金额之和,每次事故不得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载明的累计责任限额。ⅩⅩ铁路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总则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部分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四)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三)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五)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五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二)对经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二)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三)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四)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二)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三)盘点时发现的短缺;(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五)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六)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前,保险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