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本科专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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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本科专业教学会议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文件讲解内容出台目的与历程教学实施方案(二)教学职责分工(三)课程设置(三)课程设置(四)教材教辅各专业课程的教材应当使用山东省自考办指定的教材,除教材更换版本外,不得更换教材。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应当根据学生人数上报订购教材和教学辅导资料数量,由学校教学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订购。【解释】教辅材料以两套为宜,一套为同步课堂辅导书;一套为模拟考试习题集。(五)教学内容1.任课教师应当严格按照全国高教自考委颁布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实施要求开展教学活动,禁止随意增删教学内容。2.任课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指定教材,根据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准确把握课程教学重点和难点,深入剖析和讲解,进行切实有效的辅导,帮助学生领会和吃透教材,形成系统全面的知识体系。(六)教学方式(七)师资队伍1.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应当优先安排本校教师担任各专业课程授课教师,逐步建立一支业务水平过硬、职业素质较高的专职教师队伍;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应当督促任课教师积极学习自考政策,认真钻研考试教材,搜集历年考试真题,把握自考命题规律,努力提高学生考试通过率。2.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应当聘请具有自考辅导经验、教学态度认真负责的校外教师,特别是优先聘请主考院校相关课程的教师,并建立稳定的业务关系。(八)期末模拟考试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应当组织各专业统考课程的期末模拟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山东省自考办当年公布的考试时间之前两周,考核方式、考场规则和监考要求一律与山东省自考办规定的考试要求保持一致。任课教师应当在模拟考试结束一周内阅卷完毕,并根据考试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书面评价和建议。考评实施方案(二)考试通过率(三)额定工作量(四)课时费报酬3.课时费支付。在课程通过率公布之前,任课教师的课时费报酬按照基础课时费计算和发放。在课程通过率公布之后,任课教师的课时费报酬按照实际课时费计算和发放,但应区分情况处理:A.若任课教师所授课程通过率高于当年全省本课程通过率的,则应补发相应的课时费;B.若任课教师所授课程通过率低于当年全省本课程通过率的,则应扣发相应的课时费。4.除外情形。艺术设计学院各试点本科专业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报酬不执行上述规定,其课时费报酬按以下标准计算:外聘教师所授课程通过率达到85%时,其课时费报酬根据其专业技术职称分别予以计算,即:讲师60元/学时,副教授、教授70元/学时;课程通过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其课时费报酬增加1元/学时;课程通过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其课时费报酬扣减1元/学时。但是,艺术设计学院各试点本科专业校内教师的课时费报酬执行第1条至第3条之规定,不执行本条规定。5.课时费报酬上下界限。无论何种情形,任课教师课时费报酬不得高于或低于以下标准:A.校内教师:课时费报酬最高50元/学时,最低15元/学时;B.校外教师:课时费报酬最高100元/学时,最低40元/学时。6.校内任课教师在完成学校规定的额定工作量之后,方可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支付课时费。班主任承担各专业统考课程教学任务的,其课时费报酬和额外补贴按照校内任课教师的相应标准计算和发放,但其值班补贴予以取消。【解释】班主任利用晚自习进行辅导或测验和值班,不能同时兼得两项补助。7.课时费制作和审批程序,执行我校《关于课时费制作和审核的相关规定》(山圣财院[2008]65号)。(五)额外补贴为了提高日常测验和课外辅导的质量,使其真正发挥实效,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及任课教师必须遵守以下几点:1.日常测验、课外辅导不得占用正常授课时间。任课教师可以利用晚自习、星期日、星期一或其他课余时间进行测验、辅导;2.日常测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每次考试时间不宜超过一小时(期末模拟考试除外);测验试题应当与本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试题样本和要求保持一致。课外辅导必须投入真心真情,讲解准确透彻,面向全部学生,不得因人而异,拖延懈怠;3.任课教师应当至少提前一周将日常测验、课外辅导的班级、课程、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报送到相关学院。各学院在审查汇总材料后,及时报送至公共基础部教学科,以备抽查和存档。未报送,或者逾期报送,或者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计发补贴;4.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应当单独制作额外补贴考勤表(分别列明日常测验补贴和课外辅导补贴),不得与课时费考勤表合并。任课教师应当亲自在额外补贴考勤表上签名,未签名或者找人代签名的,不予计发补贴;5.各学院应当每四周核算一次各专业任课教师的额外补贴,经审查无误后,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印章,报送至公共基础部再次审核;公共基础部经审核无误后,加盖部门印章,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其他程序和要求参照执行我校《关于课时费制作和审核的相关规定》(山圣财院[2008]65号)。未经公共基础部审核的额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