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创新协会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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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创新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电产品创新协会是由菏泽学院学生组织成立的,并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社团组织。第二条:本协会以培养同学们电子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全体会员的专业理论水平与实践操作技能为办会目的,将全体会员培养成一支"一专多能"的"懂理论、强操作、懂原理、会设计"的应用性电子技术人才队伍。第二章会员第三条:本协会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本校学生,品行端正,能守信用,承认本协会章程,且对电子方向有一定爱好的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经协会理事会及各部门审核通过加入本协会。第四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加入本协会:1、受校纪,党(团的工作)纪处分(警告以上)的;2、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平低下的;3、考试成绩多门不合格(经常化补考后,主课两门不及格或副课三门不合格);4、参加本协会后,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现又申请加入的。第五条:被正式录用后,会员交纳会员费及一寸彩照一张,并填写有关表格,协会下发会员证。第六条:本协会会员档案送校社团联合会备档,年终被评选为优秀会员的,记入个人档案。第七条:会员在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后,须交还会员证。第八条:会员的权利: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3、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4、会员凭有效会员证可享受有关公司的本协会会员优惠政策;5、会员递交退会申请报告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干部退会,需提前一个月向组织部上交辞职报告及退会申请报告。第九条:协会会员自动退会或被除名后,会员费一律不退回。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协会设正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由协会全体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年。第十二条: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各项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协会设立六个职能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秘书部、后勤部、外联部、技术部。第十四条:各部设立部长、副部长各一名,由会长、副会长指导或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年。第十五条:各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第十六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正、副部长指定,报协会组织部审核,并由部长及会议讨论通过后产生。第十七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第十八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的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塞现,严重影响或破坏协会正运转和发展的,协会会长、副会长及组织部有权进行组织调渡、降职或纪律处分,并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第十九条:各部成员须服从组织的安排,受降职或组织调渡后,须交还原会员证,换取新会员证。第二十条:各部门成员使用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协会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理。第四章纪律第二十一条:本协会处分分为警告,留会察看,除名三种。第二十二条:因故不能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因事先向有关部门书面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第二十三条:凡未经协会有关部门同意请假,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或会议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上报学校记入个人档案。第二十四条: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未经允许随便讲话或做与活动会议无关的事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协会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并上报学校记入个人档案。第二十五条:携带非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经教育未及时改正的,做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作留会察看、直至除名。并上报学校记入个人档案。第二十六条:对败坏协会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做除名处理,并上报学院记入人个档案。第二十七条:对不按时办理第学期的会员登记、注册手续或交纳会员费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1、会员交纳的会员费2、学校和学院的拔款3、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4、其它一切合法所得第二十九条:协会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由财务部进行严格的管理。第三十条:协会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各种日常开支。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会长及财务部长申请,经同意后,执购物发票,由会长签字后,予以报销。第三十二条:若一次性开支超过10元(包括10元)的,须另外征得会长的同意,在申请表格上签字,并按照第三十三条办理后予以报销。第三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可按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办理:1、开支前未事先申请或申请未征得会长的同意;2、无购物发票,或在购物发票上涂改的;3、购物时无证人陪同的;4、开支金额高于申请报价的。第三十四条:下列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可按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