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暂行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qw****27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7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嘉鱼县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暂行管理办法.doc

嘉鱼县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暂行管理办法.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5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嘉鱼县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暂行管理办法(草案)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管理,巩固和完善畜牧兽医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推进动物防疫等公益性工作全面开展,确保畜牧业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根据农业部《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农医发[1993]26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07]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是指在镇从事畜牧兽医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三条镇畜牧兽医公益性服务人员,是指由县畜牧兽医局会同县综改办、县人社局通过考试、考核、实行合同聘任的在镇从事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的人员。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责第四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以下几项公益性服务工作。1、做好预防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药品及物资计划,组织实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2、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治疗和疫情测报,负责与动物产品安全相关的技术检(监)测。3、做好辖区内畜牧新品种、新模式、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工作。4、完成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畜牧生产情况调查和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上报。5、为农民和养殖专业户提供技术培训、指导、咨询和信息服务。6、负责做好动物血吸虫病查治和有螺洲滩禁牧工作。7、完成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公益性服务工作。第五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可依法开展以下自负盈亏的经营性服务工作。1、开展辖区内的动物疫病诊疗及强制免疫以外的疫病防治工作。2、开展兽药、饲料、种畜禽、畜产品的经营工作。3、开展其它经营性服务性工作。第三章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第六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接受所在镇政府和县畜牧兽医局的双重领导。中心主任由所在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公益性服务人员推举产生,征得所在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由县畜牧兽医局聘任(原由镇政府聘用)。第七条镇畜牧兽医公益性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动物医学(兽医)、动物科学(畜牧)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满5年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者优先;2、服从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爱岗敬业,服务态度好,深受养殖户信赖;3、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18—60周岁,女性年龄在18—50周岁;4、没有执业兽医师资格的,必须依法办理乡村兽医资格证书和公益性服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公益性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及待遇第八条公益性服务人员服务范围实行区域化管理,每名公益性服务人员应承担1000—1200农户和养殖户的防疫管理及畜牧技术推广工作,年服务报酬按7元/户的标准在“以钱养事”经费中支付。公益性服务任务不得转包、分包。第九条中心主任劳务补助1000元/月,中心主任不得脱离防疫或检疫岗位而担任专职主任,中心主任可兼任协检员,或承担500农户和养殖户的防疫管理及畜牧技术推广工作,年服务报酬按7元/户的标准在“以钱养事”经费中支付。第十条镇畜牧兽医公益性服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公投部份由县财政局统一划拨,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缴纳。凡不按时缴纳者,取消下年度聘用资格。其他人员的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缴纳。第五章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各镇畜牧兽医中心由镇财经所统一建账,中心设报账员,报账员每人年劳务补助1000元。坚持收支两条线,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养事合同规定的劳务报酬、工作经费、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报销凭证须由经手人签字、中心主任审核,镇政府领导签报。中心可凭发票复印件做账备查。劳务报酬、工作经费应尽量做到账面与合同相符,账上与实际相符,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公益性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第十二条禁止乱开支、乱补助,坚持民主理财。开支在500元以上的须经公益性人员集体决定,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须报县畜牧兽医局和镇政府审批,中心年工作经费不得突破16000元。县畜牧兽医局应会同县综改办加强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财务指导和监管,确保养事经费养好事。第十三条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现有财产属国有资产,由县畜牧兽医局管理。各中心要登记造册,专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买卖、处理必须经县畜牧兽医局同意。附则第十四条国家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支持村级防疫队伍建设。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县畜牧兽医局按照“区域性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统筹安排,驻村防疫员中央补助工资由县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1200元/人的标准造册发放。第十五条镇畜牧兽医公益性服务人员的考核,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动物防疫和畜牧技术推广专家会同县综改办、镇政府进行考核。年度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发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的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执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