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房企取得预售收入预缴所得税吗.doc
上传人:贤惠****66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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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取得预售收入预缴所得税吗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度按利润额预缴。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凯达公司李会计答: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第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度(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度(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该文件第二条规定,预计利润率暂按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一)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1.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3.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二)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符合原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等有关规定的,不得低于3%。吉林省白城市地税局高太君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