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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还款须知2012届陆上专业毕业生:您们好!如果您在校学习期间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请你详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您个人和学校的信用。一、如果您今年属于正常毕业,但由于各种原因不离开学校(如继续攻读学位、延学、降级等原因),请参加学校6月(具体时间请关注学生通知或院系指导员通知)统一组织的展期协议签订说明会,并与银行和校方签订展期协议。经学校和银行同意后,签订展期协议的同学,在展期期间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贴息,同学无需偿还贷款利息。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签订展期协议,造成贷款自动进入扣款期导致的个人信用征信不良,与贷款银行无关。具体签订须知请见附件一。二、如果您毕业前有足够的款项全部结清贷款,建议您提前偿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可以节省贷款利息,而且还可以避免正常还款时因忘记还款而造成您的信用记录不良。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二。三、如果您毕业前不能全额偿还贷款,需要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由学校统一组织签订,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及时签订还款协议造成的个人信用征信不良与贷款银行无关。统一签订时间请关注学生通知或院系指导员通知,预计签订时间为6月。具体签订还款协议须知请见附件三。四、毕业后还款事宜见附件四(毕业后,也可关注本校网站的实时通知)。我校学生处资助中心专门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的办公地点在启航楼302-1,办公电话为84723615。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附件一:签订展期协议须知毕业签订展期协议后,展期期间(即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仍由国家贴息,贷款学生需在展期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国家不再资助偿还贷款利息,展期毕业后具体还款事宜请见附件四。签订展期协议及还款协议需携带材料:1、助学贷款合同如果同学手中的贷款合同丢失,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查询您的贷款相关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贷款合同号)2、银行卡银行卡必须为中国银行大连的借记卡,同学在办理贷款时,银行曾统一发了一张借记卡可以使用。需注意的是如果您手中的借记卡余额为0,且两年未发生任何交易的话,那么该借记卡很有可能已经自动销卡了,请在签订展期协议和还款协议之前确认您手中的银行卡是否有效,如果已经销卡,请在就近的中国银行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银行卡确认有效后,请办理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以后还款每月的还款额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的“贷款管理”中查询到。在校期间同学虽可以在网上银行查到每月的还款金额,但是无需还款,因为在校期间利息已经由国家贴息支付,同学只需在展期毕业时关注每月还款金额,并保证按时还款即可。此银行卡为重要卡片,是您以后偿还助学贷款的银行卡,请妥善保管,如果毕业后学生离开大连,银行卡丢失,且同学无法及时补卡,以致不及时还款,造成不良信用记录,与我行无关。(另:同学在还款期间,如果在异地丢失银行卡,需本人拿身份证原件到大连的开户行来办理挂失补卡手续,且7日后才能拿到卡片,手续非常繁琐,因此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银行卡)。3、签字笔(黑色碳素笔)4、身份证原件5、学校证明(证明学生需继续攻读学位或延学,该证明可以是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证明,证明请参考模板)证明兹证明我校2008级学生张三,其于2009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18000元。该生于2012年7月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特证明其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展期,展期时间为2年。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大连海事大学****学院(盖章)2012年6月8日附件二:毕业前提前全部结清贷款须知即将毕业的同学,如果您有足够的款项全部结清贷款的,可以提前偿还贷款,提前还款后,毕业后无需偿还任何助学贷款产生的利息。具体办理流程如下:一、还款时间:2012年毕业离校前(离校时间请以学校通知为准),正常工作日,早8:30至11:00,下午1:00至3:30。周六周日还款部门休息。(最好还款日期为6月1日、7月1日,其他工作日也可办理)二、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高新街2号,中国银行大连高新技术园区支行2楼消费信贷部前台。(乘3路、28路、202路、531路到高新园区站下车即是)三、还款金额贷款偿还金额为贷款的实际发放金额。四、利息说明国家助学贷款享受学生在校期间国家100%全额贴息政策。五、还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本人还款: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中国银行的大连的借记卡一张(存折也可)、需知晓借记卡的密码、需将所还款项存入该张借记卡中。2、代他人偿还贷款: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中国银行的大连的借记卡一张(存折也可,且任何人名下的银行卡均可)、需知晓借记卡的密码、需将所还款项存入该张借记卡中。2012年5月附件三:签订还款协议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