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营中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1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新营中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doc

新营中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西吉县新营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根据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本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共补助800元;本资金全部用于为我校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二、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食堂供餐方式,供餐内容为随餐派发加餐膳食。三、本资金财务审批实行会计管账、出纳管钱、总务主任管物、经办人签证,校长审批的办法;定期公开本资金账目,接受营养餐监督小组审核。四、总务处组织营养餐询价,报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同意采购。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动物检疫证等证书复印件和发货单,总务处备案。五、总务处组织营养餐采购验收,详细填写《西吉县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方式原材料采购验收清单》,经办人签证,营养餐管理员和校长签字,根据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将采购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六、总务处每周五公示下周营养餐食谱价格表,中途如有调整,要更改公示,接受监督;食谱价格表原始表由采购验收人员签证并存档;总务处每天组织填写《西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日志》存档。七、总务处每周组织办理营养餐资金结算手续,凭营养餐采购单据和供餐日志,填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结算单》,由会计报账。八、教务处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数据库,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实行异动月报制度,每月20日将异动情况报县教育局。九、营养餐加工实行监厨制度,总务处组织见证下锅的食材品名规格与公示的食谱表一致,数量与教务处核定的学生数对应。十、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上级相关规定。十一、本办法即日生效,此前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