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XXXX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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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页共NUMPAGES47页第PAGE\*MERGEFORMAT47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47页国务院关于修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如下修正:一、第二条第一款修正为:“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二、第三条第二款修正为:“军事设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和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款修正为:“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三、第五条第一款修正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该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第二款修正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该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四、第八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讨、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创新和运用。”添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该当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添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五、第十条第二款修正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功能和能效目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功能要求和能效目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六、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修正为:“气瓶充装单位该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点,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提出气瓶的定期检验要求。”七、第二十六条添加一项作为第六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态记录和节能改造技术材料。”八、第二十七条添加一款作为第四款:“锅炉使用单位该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添加一款,作为第五款:“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该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九、第二十九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目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该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十、删除第三十一条。十一、第四十条改为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修正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该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十二、第四十九条改为第四十八条,修正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的,该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十三、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修正为:“按照本条例规定实施答应、核准、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该当严厉按照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不得答应、核准、登记;在申请办理答应、核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申请人未经答应从事特种设备相应活动或者伪造答应、核准证书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答应、核准,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的答应、核准申请。”第三款修正为:“违反本条例规定,被依法撤销答应的,自撤销答应之日起3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新的答应申请。”十四、第五十九条改为第五十八条,修正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不符合能效目标的,该当以书面方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求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该当随后补发书面通知。”十五、删除第六十二条。十六、删除第六十三条。十七、添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严重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构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走漏,构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十八、添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构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