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举报奖励制度.docx
上传人:爱欢****23 上传时间:2024-09-1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4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公司举报奖励制度.docx

公司举报奖励制度.docx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公司举报奖励制度公司举报奖励制度为鼓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违章用水及破坏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供水秩序,保障供水设施安全,保证全市正常的生活、生产用水,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一、举报范围1、无用水计量器具盗水的;2、供水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协助用户盗水的;3、拆除、破坏、伪造、倒装供水计量装置的;4、非火警,擅自使用城市公共消火栓取水的;5、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6、工程施工及其它人为损坏、危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其供水设施或机动车撞损消火栓逃逸的;7、擅自拆除、改装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8、擅自在供水干管、支线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地下安全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埋设线杆、挖坑取土、种植树木、堆放物品,危害供水安全的;9、以其他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二、举报方式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直接到诸暨市自来水公司下属分公司(营业所)或通过举报电话、信件进行举报;2、举报盗水的,需详细提供盗水者、盗水地点、盗水方式、盗水规律等情况;举报违章用水的,需提供违章户的详细地址及名称;举报危害供水设施的,需提供危害者名称及危害的具体地点。3、对机动车撞损消防栓逃逸的,需准确提供肇事车辆的牌照号码;4、对公司工作人员协助用水单位盗水的,提供相关证据、协助人员姓名及工作部门。三、举报、报漏奖励标准凡属首报上述各类盗水和违章用水以及供水管道和设施漏水的第一人(指同一处问题,经证实在此之前无他人举报或报漏的),经查证核实后,给予奖励。具体举报奖励标准如下:1、凡举报第一项第1—2条内容的,偷盗水为居民生活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1000元;偷盗水为工业用水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5000元;2、凡举报第一项第3—5条内容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元;3、凡举报第一项第6—7条内容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元;4、凡举报第一项第8条内容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200元的;5、凡举报第一项第9条内容的,按具体情况奖励;6、对管网口径DN300以上(不含DN300)公共供水管道及供水设施报漏的,奖励报漏人人民币200元;7、对口径DN300以下(含DN300)公共供水管道及供水设施报漏的,奖励报漏人人民币100元;集团内部工作人员发现上述问题的按最低档奖励金额予以奖励。四、奖金领取方式1、实名举报的,凭举报人的身份证领取奖金;2、匿名举报或不愿留下真实姓名的,凭举报人举报时留下的手机号码待核查后以手机充值卡形式对该手机充值;也可提供银行账号,核实后将奖金直接存入银行账户;3、报漏人凭身份证领取奖金;4、凡代领奖金的,凭代领人和举报人或报漏人的身份证领取;5、无身份证的,也可凭其他法定证明身份的证件领取奖金。五、结果认定举报信息由水务执法中队、营业监察科、分公司(营业所)共同核准确定,每周予以结算发放。六、其他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我公司为举报人严格保守秘密,以保护其合法权益。3、举报和报漏范围仅限于公司产权范围内的供水管道和设施。建立对举报保险欺诈人员的奖励制度2015-07-2010:12|#2楼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保险欺诈罪的主体、罪名成立条件进行准确界定,制定更严厉的惩处措施。建立对举报保险欺诈人员的奖励制度。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问题日益突出,不仅损害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打击保险欺诈已成为社会课题。为有效应对保险欺诈,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保险业发展过程中,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保险欺诈体系,取得了较好成效,其思路和具体举措对当前我国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关于这个 保险问题 一直都很受关注,本文就为您详细解读。国外反保险欺诈的主要措施从20世纪中叶开始,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开始大力打击保险欺诈。其思路大体可以概括为“立法先行、政府推动、公司为主、行业联合、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治理”。主要做法有:(一)立法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实现反保险欺诈法治化。在美国,保险欺诈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立法机构通过《反保险欺诈法》、《保险欺诈局法》、《车险承保前检查法》、《特别调查科法》等众多法案打击保险欺诈行为。这些法案对欺诈警示语、强制报告义务、特别调查科、承保前的车辆检查等事项作了强制性规定,对从事正常反保险欺诈的保险人给予民事法律责任豁免。在韩国,《刑法》规定: “故意导致保险事故,事故发生后投保,夸大收入及伤残情况,替换驾驶员及车辆”和“事后放置被害者及被害物,为骗取赔款进行长期治疗,虚报治疗费用、零部件,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