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XXX与原告XXX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再审一案一审代理词.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5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第三人XXX与原告XXX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再审一案一审代理词.doc

第三人XXX与原告XXX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再审一案一审代理词.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三人XXX与原告XXX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再审一案一审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第三人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原告XXX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再审一案一审诉讼代理人,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本案事实及法律规定,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法庭依法予以采纳。XXX人民政府于2000年4月11日作出的XXX县XXX人民政府文件中府处(2000)01号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请求X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持该处理决定;XXX县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10日作出的(2001)石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请求X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持该行政判决。一.XXX人民政府于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县XXX人民政府文件X府处(XXX)XX号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请求X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持该处理决定。本案争议林地XXXX自第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就由本案第三人一直管理管理使用,直至XXXX年,该争议地因原告非法砍伐本案第三人林木时发生纠纷,原告因经济利益驱使,才导致与本案第三人发生该林地权属纠纷。在该林地XXXX未发生争议之前,本案第三人与原告未发生过因该争议地的任何纠纷,原告诉称的该争议地由原告管理无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相反本案第三人主张其依法享有该争议林地XXXX由其管理使用,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本案第三人提供的土地承包证、土地承包清册、林权证等相关有效证据均能充分有效地证明该争议林地由本案第三人依法享有其管理使用权;同时本案第三人与原告之间的林地确认纠纷,在XXX人民政府根据本案第三人提供的土地承包证、土地承包清册、林权证等相关有效证据及其经过XXX人民政府大量调查、走访、调取相关充分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对该争议林地权属作出了XXX县XXX人民政府文件X府处(XXX)XX号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认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XXXX(XXXX)林木林地属胡登周管理使用;”;另外,本案经过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复议后,也作出了维持XXX县XXX人民政府文件中府处(XXXX)XX号处理决定的认定,因此本案第三人认为,XXX县XXX人民政府文件中府处(XXXX)XX号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请求X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持该处理决定。二.XXX县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请求X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持该行政判决。针对本案争议林地XXXX(XXXX),本案第三人依法享有其管理使用权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1.法律依据:本案第三人提供的土地承包证、土地承包清册、林权证和XXX县档案馆提供的承包清册等相关有效证据均能充分有效地证明该争议林地由本案第三人依法享有其管理使用权;2.事实依据:通过XXX人民政府的调查笔录、相关证人证言、XXX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XXX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XXX县人民法院(XXXX)X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书、XXX县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XXXX中级人民法院(XXXX)X中民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XXX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以及X土包管字(XXXX)X号文件,均认定了该争议地XXXX(XXXX)由本案第三人依法享有其管理使用权的事实。三.原告诉称的XXXX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没有事实依据,请求X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持X府处(XXXX)X号处理决定及(XXXX)X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本案中,在确定土地承包时,是经过开群众会确定发包方案,事实上也是经过开群众会来进行发包的,因此并不存在原告诉称的上述XXXX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事实,据此,本案第三人请求X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持X府处(XXXX)XX号处理决定及(XXXX)X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综上所述,XXX人民政府于XXXX年X月XX日作出的XXX县XXX人民政府文件中府处(XXX)XX号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请求X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持该处理决定;XXX县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请求X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持该行政判决。据此,为维护本案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请求XXX县人民法院全面支持本案第三人的答辩请求。此致XXX县人民法院代理人:XXX二〇一三年六月X日